太荒吞天诀柳无邪徐凌雪

第七百二十三章 邪灵现身(2/3)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七百二十三章 邪灵现身

王凛双深吸一口气,他忌惮柳家没错,今日事情不能圆满解决,王家地位将一落千丈。

“我本不想多管你们之间的事情,刚才他提及邪灵,这不仅仅是你们之间的恩怨了,而是关乎整个人族。”

柳大岳站出来,可不仅仅是为了帮助柳无邪。

“柳先生说的没错,试试又何妨,如果这小子撒谎,再杀他也不迟。”

不少人支持柳大岳。

这件事情,王家做的太过分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认为王家忘恩负义。

“我早就发现了,王家少主一直不对劲,走在街上话语很少,一直由身边仆人说话,难道他真被邪灵附体了?”

四周不少人指指点点,甚至一些人形容的有鼻子有眼。

王月的性格,确实有些古怪。

如此年纪,应该话语很多才对,而不是一直冷冰冰的站在那里。

从出现到现在,就说了一句话,很是怪异。

王家所有人骑虎难下,每个人的矛头,都指向他们,甚至有好事者,已经准备好了黑狗血跟赤红鸡的血,混合在一起。

只等刻画制约邪灵的灵符。

邪灵,是一种及其诡异的存在,他们没有身体,没有肉身,也没有元神。

像是一团雾气,也像是一滴水,可能是一片树叶……

他们是邪恶之灵所化,邪灵入体,开始的时候人类并没有什么感觉,只会大病一场,好了之后,跟正常人没有区别。

真武大陆很多年了,没有听说过邪灵,他们早就消失在天地之间。

但是老一辈,他们清晰的记得,几千年前,一场邪灵浩劫,险些葬送整个大陆。

王凛双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他岂能不知,儿子这几年,越来越疏远他,变得更加冷漠,没有一点感情。

脸上连笑容都越来越少,像是冰冷的行尸走肉。

将黑狗血还有赤红鸡血放在柳无邪面前,既然是他提出来,理应由他来刻画灵符。

“王月,你真的要逼我刻画邪灵符吗!”

柳无邪不想把事情做绝,给王家留点回旋的余地。

一旦他真的刻画出来邪灵符,事情将一发不可收拾。

任何事情,瞒不过天道神书跟鬼瞳术,柳无邪在丹药铺没有拆穿,就是不想多事。

“咯咯咯……”

王月突然笑了,笑的很悚人,整个脸上表情都是扭曲的。

路边昏暗的灯光照射在他脸上,显得阴森可怖,不像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脸庞。

看着自己儿子变成这幅模样,王凛双内心一痛。

“真是冥顽不灵!”

柳无邪眼眸一冷,伸手一招,两种血液一起飞起来。

双手一划,一道金色印记出现了,随后是一道符纸,逐渐放大。

诡异的灵符,凭空出现,柳无邪刻画灵纹的速度,让所有人惊骇不已。

不到半个呼吸时间,一枚邪灵符出现在虚空之上。

陡然间!

虚空上金光大作,犹如一团烈日,邪灵符并无攻击能力,但是释放出来的光泽,强烈无比。

照射在正常人身上,没有一点反应。

但是照在邪灵身上……

“咯咯咯……你们都该死!”

被邪灵符光泽照射之后,王月性情大变,发出诡异的叫声,他的眼眸深处,流露出骇人的红光。

连柳大岳都露出一丝心悸,邪灵太恐怖了。

“大家快退!”

柳大岳一声大喝,形成一股气浪,将周围那些人逼退数百步。

依旧站在柳无邪身前,以免他有生命危险。

柳大岳的做法,让柳无邪很是感动,大家萍水相逢,能为大家考虑,证明他有一颗仁爱之心。

一团雾气从王月身体内部升起,他的双脚一点点离地而起,气势节节攀升。

“邪灵,他真的被邪灵附体了!”

铁马飞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离婚后,我被各路大佬缠上了
离婚后,我被各路大佬缠上了
我是落魄大小姐,我陪着他熬过那最艰难的十年,他功成名就后,开始养女人,他说那女孩和曾经的我很像。我选择了离婚。离婚后的我也活得精彩。眼前几人为我打好几架,就连前夫也来凑热闹。“老婆我错了,我不能没有你
佚名
特工:开局郑耀先和我接头
特工:开局郑耀先和我接头
沈飞穿越到危机四伏的谍战剧综合世界。这里有风筝、惊蛰、伪装者……而和他接头的,竟然是军统六哥郑耀先!从此,一个让敌人谈之色变的特工出现了,代号“梦魇”!
喜欢越塔杀
无限之午时奇妙夜
无限之午时奇妙夜
直男勿入别走错地方,新手文笔很白很白,男主智商不高是个笨蛋,是半个乐子人。重要的是甜饼不虐主,德洁双修,生活苦我就想吃点甜的怎么了。以下是文案,希望大家能愉快玩耍,万事顺意。【以前齐明是个眼神清澈中透
王大师在线施法
狂婿:我的财富多到你想象不到林凡杨雪
狂婿:我的财富多到你想象不到林凡杨雪
他们都叫我窝囊废女婿,殊不知我是亿万富豪……
林平之
先婚后爱:禁欲三爷撩惹不停
先婚后爱:禁欲三爷撩惹不停
刚回国,就被男人误会摔了手机,她愤怒之下,以牙还牙。本以为事情到此,两人不会再见面了,谁知转眼,他们就意外成了未婚夫妻。还是很快就要领证了的那种。她一直觉得冤家路窄,可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可后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