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狂婿沈七林初雪

第八十六章:不欢而散(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八十六章:不欢而散

“那位大老,长的怎么样,帅不帅啊!”

“林副董事长,那我们沈氏的将来可全都要靠你了。”

沈家的子弟一拥而入,对林初雪夹枪带棒,就差没问,昨天晚上用的什么tt了。

但是沈七夜与林初雪却是面不改色,因为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情,只是沈七夜戴着面具,跟自己的老婆见了一面而已。

沈长生高兴的点了点头,先是看了一眼沈七夜,然后再看向林初雪:“初雪,真是辛苦你了,那我们的合作什么时候开展,那位大老有没有什么意见,比如说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再比如说”

眼看着沈长生越说越没边,林初雪直接出口打断的说道:“爷爷,你是不是想多了,我只是跟那位见了一面。”

“什么?”沈长生愣了一下。

这跟他预想的不一样啊。

他设计先骗光林初雪的钱,再让她发光发热,孝敬那位大老,从东海的建设开发上,分得一杯羹。

怎么可能只是见了一面,什么都没发生?

沈家的子弟都是一脸的不信,这跟他们预想的不一样啊,你不应该彻夜未归,再绿了沈七夜的吗?

但是老刘等人却是脸色如常,因为这很正常,哪有第一次见面就达成合作的,除非沈长生本身的目的就不纯。

“爷爷,正常的商业合作,不都是只是见个面,吃个饭,怎么可能第一次见面就达成合作的,要是您对我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换个人去谈。”林初雪不卑不吭的说道。

沈长生大手一挥,不爽的说道:“不可以,这事就让你去负责。”

林初雪就是再傻,也发生了沈长生的不对劲,这还是她以前尊敬的爷爷吗?

这还是一个长辈吗?

哪有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入虎口的啊。

第一次,林初雪对沈长生感到了失望。

“爷爷,为什么非要是我,我的工作是财务,而且我是有夫之妇,我觉得不能胜任交际类的业务工作。”林初雪一口回绝,口气之强硬,让沈家全体为之一震。

林初雪竟然敢这么跟沈长生说话,她想干什么?

沈家已经出了一个沈七夜,现在又加上一个林初雪,他们夫妇是要想造反夺权吗?

沈家的人怎么可能答应。

“林初雪,你要搞清楚,这是爷爷的命令,你敢不听。”

“你是副董事长,爷爷还没死呢,公司的事情轮不到你做主。”

“对,如果你不去,那就做回你的财务经理。”

老刘这边却是看不下去了,个个拍桌子吼道。

“沈老,我觉得林副董事长说的一点没错,她主管财务,业务类的工作,她不合适。”

“要我说,就让沈家的人去吧,反正他们个个这么能干,让他们去啊。”

“说的好,沈明辉,你可是沈家的长孙,这种事情还是你去吧。”

“你借给他十个胆,他敢去吗,哈哈哈…”

部门经理这边十几个,抓住机会就狠狠的讽刺了一把沈家的人,但是他们却个个跟受气包似的,嘴巴鼓鼓,却不敢出声。

开玩笑呢,白云飞他们都不敢打交道,更何况是战神这种级别的大老,光想想那种画面都够吓人的。

沈长生不是不知道老刘等人的想法,将沈明辉的反应都看在眼里,也是气的不轻啊。

“长孙如废物啊,沈家的未来,还要指望明超与萌萌。”

看着姜萌萌的空位,沈长生心中冷笑,林初雪不听摆布又如何,只要沈明超能回归沈家,比沈七夜与林初雪加一块,都要强一百倍,一千倍。

“散会!”

沈长生夺门而出,这一场会议,让他更迫切的希望沈明超能回来主持大局。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昏迷三天,女神校花做我老婆
昏迷三天,女神校花做我老婆
被上司打压丢了工作的秦凡,只能黄袍加身当起了外卖配送员,谁知道被闯红灯的女司机撞飞。意外觉醒前世修仙记忆,而撞她的女司机竟然是大学校花,作为肇事赔偿,她主动投入秦凡的怀抱,以身相许……
富甲天下
仙中枯骨
仙中枯骨
关于仙中枯骨:贪念生,劫意起。一块玉牌,开启了一段冒险旅程,奇遇,求生,夺宝,噬仙。人们都说,时也,运也,命也。命谁会认命?
邓文强
双双重生,堂弟,你要和我换老婆?
双双重生,堂弟,你要和我换老婆?
当我知道堂弟要娶白富美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也重生了。上辈子,堂弟娶了村长的女儿,我娶了白富美。可没想到,村长的女儿根本不愿意和他同房,甚至在恢复高考后甩了堂弟回城里。而我娶了白富美后,反而一路飙升,成为
佚名
系统:我把骗子就地正法!
系统:我把骗子就地正法!
他虽家境优渥,脑子却不太灵光,成了身边人眼中的“冤大头”。被接二连三欺骗后,他不仅钱财尽失,还累计被骗达一万次之多。在经历这一万次的惨痛骗局后,他竟觉醒了“永不被骗系统”,还莫名被冠上“世界第一傻缺”
佚名
开局活死人,我浪一点怎么了
开局活死人,我浪一点怎么了
我在乱葬岗诞生时,天降霞光,万鬼来朝,村外七十二路仙家齐临,恭贺我成功转世。路过的老和尚说我是天生凤命,奈何前世孽障未消,此生必定历经磨难才能成大器。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需要渡的劫里,还有一个男人!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