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武魂陈枫燕清羽

第五千五百二十七章 三日之后,我必亲自杀你!(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五千五百二十七章 三日之后,我必亲自杀你!

他万没想到,不过短短数日的时间,陈枫的修为竟然又有所提升!这定是得到了玉虚仙门传承的缘故!这让他无疑更加眼红。

九天而来的璀璨光柱爆发出更为强大的力量。

他本能察觉到那一刀带着危险,选择不正面相迎。

但,就在此时,陈枫冷冷一笑。

“让你见识一下,心心念念的玉虚仙门的传承。”

下一刻,另一道光影自高羿道人面前一闪而过。

瞬间没入他的胸口。

高羿道人的身影,骤然凝滞在了空中。

他几乎有些不敢相信。

缓缓抬起头来,望向陈枫。

只见陈枫面带微笑。

那道光影瞬间又穿胸而出,回到了陈枫身边。

赫然正是由道韵凝聚而成的那柄长刀!这,便是陈枫新的底牌!望着高羿道人的投影逐渐消散,他眸色极冷,裂开一抹嗜血的笑意。

“要想杀我,除非本体过来。”

轰!下一刻,他一拳挥出,将最后那抹光影彻底击溃。

虚空之中,只剩下高羿道人最后的怒吼。

“三日!”

“三日之后,我必亲自杀你!”

怒吼声回荡开去。

传到了方圆万里各个角落。

但,陈枫却付之一笑,转身离去。

从应战而出,到从容归来,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连钟离瑶琴看了都觉得震撼。

陈枫回到了众人面前。

他负手而立,傲然立于虚空之中。

望着众人,随意开口道。

“看来,我不能在此继续待下去了。”

“这些人一路追杀我,只为了夺我身上重宝。”

“我不能连累你们。”

此话一出,魔柯罗脸色一变。

他刚准备开口,却见旭浚老魔更快一步走出。

“陈公子哪里的话。”

“我们万欲魔宗,难道还护不住一个你吗?”

说罢,他转身望向浩气魔君。

那双眼睛骤然变得碧青,竖眸之中迸射出玄奥的光芒。

“事不宜迟,还请宗主下令,三日之后,入侵修罗界。”

“开始一统两界!”

浩气魔君站在原地,神情有些恍惚。

他对上旭浚老魔的目光,茫然如傀儡般点了点头。

“万欲魔宗众弟子听令!”

“即日起,将囚禁的所有修罗恶魔,全部吸收!”

“我们,三日之后,杀向修罗界!”

众弟子的高呼声,几乎震破云霄。

旭浚老魔殷勤地看向陈枫。

“陈公子,时间紧迫,接下来三日,我将在空间通道处。”

“有任何事宜,尽管派人来找我。”

说罢,他便起身离去。

陈枫点点头,目送他离去之后,当即看向魔柯罗。

“让你父亲跟我们走。”

“我这就助你父亲脱离旭浚老魔的控制。”

一切都被他计算得刚刚好。

他的修为暴涨,引发高羿道人的惶恐。

很快,三大顶级仙门便会知道,若是再给陈枫时间,谁知道他又能继承多少传承。

必须杀之而后快。

是以那句三日杀他的狠话,便在情理之中。

洛城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千金归来,玄学大佬马甲亿点多
千金归来,玄学大佬马甲亿点多
惊!顾家太子爷居然闪婚了!据说还是个山上下来的土包子!土包子和太子爷的组合,那是相当炸裂!几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土包子的笑话!然而……你说这肤白貌美大长腿,腰细腿软S线的大美人是土包子?眼睛长得很好,不用刻意捐了!还有,怎么全华国的富豪们都拿着礼物排队求土包子出手帮忙啊?这土包子究竟何方神圣?!某太子爷幽幽一笑,宣誓主权:“不好意思,我家的。已婚,勿cue。”
千音音
谁说没灵根不能修仙的?
谁说没灵根不能修仙的?
关于谁说没灵根不能修仙的?:少年方尘,因为没有灵根,无法修炼,在宗门内饱受欺凌,机缘巧合之下,他得到一把锈迹斑斑的残剑,发现只要用这把残剑砍东西,就能从残剑上吸收到神秘灵力,于是一路砍砍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开启了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亲一下芒果
无双天婿
无双天婿
两年痴傻,她为他受尽折辱!一朝觉醒,他要这世间,再没人敢欺她半分!
会说话的香烟
三年大旱,我把自己卖给了人贩子
三年大旱,我把自己卖给了人贩子
德庆十三年天逢大旱,万物凋敝,饿殍遍野,百姓易子而食。 十岁的她被父母当做两脚羊卖掉,为求那一线生机,她将自身卖给人贩子。 后来她被转卖到常府,如何凭借自身的机敏过人帮助常家官复原职,后来她入皇宫,做女官,辅佐皇帝登基…… 成为当朝唯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天下的一品女官。
佚名
血雨腥风
血雨腥风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平行蓝星,这个世界原本和前世无异,可就在三年前,异变突生。 名为恐怖擂台的超自然事物突然降临平行蓝星,它要求所有国家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召唤出恐怖之物进行对决。 胜者国运昌盛、万古长存。 败者国运衰败,不仅会遭遇来自其他国的侵犯,在连败九场之后,甚至还会有恐怖降临本土,导致国家瘫痪,人民生命岌岌可危。 已经有好些小国因恐怖降临惨遭灭国,他们所存在过的土地,尸横遍野,满目疮痍,彻底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