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之疯人院

第三十二章 进入阿卡姆(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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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十二章 进入阿卡姆

随后突然暴起,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再一个横扫,轻松的使人跪倒在地。

长剑横在了科尼斯脖子上,锋利的刀刃划破了他的皮,丝丝鲜红的血液流淌出来。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导致科尼斯根本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就被止住了。

此时也明白了这家伙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了。

“先生,冷静冷静,我需要做什么,你放心我会配合你”。

科尼斯可还不想死在这里,他还有妻子在等他回去。

出来之前妻子还和他说今天会是一个好日子,但是此时他可并不这么觉得。

简直糟糕透顶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罗森说了一句,虽然这个人听不懂。

“杰维斯·泰奇在哪里,先带我去他那里”。

罗森架着人在科尼斯的带领下前往“病房”,很不巧的是在没有走多久就碰到一个人。

正是刚刚和科尼斯说话的那位同事。

那位同事楞了楞,“你”

话还没说出口,细长的东西划过脖颈。

“呃呃”,他捂着脖子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罗森在科尼斯身上放了个炸弹,绑好,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那东西可是会一不小心炸了的”。

说完就提着倒在地上的人去换衣服了,将人也顺便的藏了起来。

回来的时候果不其然,这家伙真的是一动都不敢动。

怕死的精神让罗森都想为他点个赞。

“你觉得怎么样?”,罗森在科尼斯面前转了一圈。

就像买衣服的情侣,女孩子总会亲昵的问男朋友自己穿的好不好看。

“非常不错!”,科尼斯违心的赞赏道。

罗森满意的点点头,将刚刚伸长的长剑又缩了回去,重新变成一把匕首。

“走吧,我们去见见那位名人”。

你更是个名人,科尼斯心中暗暗吐槽。

刚刚他想了想也确定了罗森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那风头和小丑一样的“负面”。

这两位的人气在哥谭市可是不低的。

罗森的代表装束就是风衣兜帽,至少看起来比小丑那疯子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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