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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9章 楼梯的照片
初中毕业的我终于如愿得到了人生第一个智能手机,虽然在现在看来,当时那个手机性能不是很好,但是我当时却很珍惜。我是一个很念旧的人,第一个得到的东西和人,我都会很珍惜也很怀念。
高中三年,我用这个手机记录了我整个青春。有qq上我和郑云州的聊天记录,有qq空间我和一文的相互留言,有我和其他同学的空间互踩。更多的是青春的照片和记录的郑云州的照片。
从我们在一起那天开始,我就热衷于给郑云州拍照。之前说过我隐晦的小心思,希望他也能同样给我拍,哪怕是用我的手机,但是他并没有。虽然后来我被迫学会了打直球,但我还是希望有一个人能了解我并不想说出口的小心思,但也知道应该只是幻想了。
我和郑云州经常会中午吃完饭相约到教学楼西边的走廊约会。因为我吃饭快,所以经常是我早早的到那里等他。等他我并不生气,相反我很喜欢一个人坐在午后满是光晕的楼梯台阶上,周围一片安静,我甚至能看到空气中阳光照射下飘浮的尘埃。
但是后来,因为他的离开,我开始讨厌等别人。因为我知道,我等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是一个很喜欢独处的人,独处的时候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因为心思敏感,所以共情能力更强,能在平常事中领悟的也更多。可能只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场景一首歌,我独特的思想能让我想到另一个角度另一件事,从而很满足。满足的是,这件事这个想法只有我知道。比如坐在楼梯上看着灰尘飘浮,我的内心一片祥和惬意。
我知道我等的人一定会来,一边想着自己的事,一边等待,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听到脚步声渐近,我就知道一定是郑云州。他的脚步声我能听出来,他走路很快,很轻又很有力量。很奇怪,那么多脚步声,我就是能听出他的。从高一他给我糖之后,我就有这个功能了,也许这就是在意的魅力吧。
有时候我会逗逗他,躲在楼梯下边,等他靠近再突然出去吓他。他有时会被我吓到,然后笑着摸摸我的头,张开手臂把我紧紧揽入怀中。
郑云州长得斯斯文文阳光纤瘦,但是也有一点大男子主义。而我又是一个有点强势的人,所以照理说我们应该互不相让。但是他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所以经常是他让着我,有时候我觉得总是他让着我,所以我就会让着他。这一点现在的社会很难得了,男人只会觉得,凭什么我要让着你。但是女人会觉得,你不先让着我,我为什么要让着你。但是郑云州没有这么多心思,他只是觉得让我开心最重要,让着我他也没有觉得不开心。这一点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很好学,我教他什么他都会去做去改,这一点真的特别好。
郑云州很喜欢白衬衫,但不是纯白的那种,而是上边有一些细碎点缀的,如果放在现在来说的话,就是田园小碎花风,但是他穿着并不娘,可能跟他身姿挺拔有关系吧。他穿着蓝色的校服裤子,白色的短袖衬衫,干净清爽的发型,实在是一个很阳光很耀眼让人挪不开眼的男高中生。我觉得赏心悦目的同时,也暗暗自豪还不是我改造的好。
在西边的楼梯,我们经常相邻而坐,靠在一起,说着悄悄话。经常是他把我的手握在手里,揉揉捏捏牵牵握握,我只每次把胳膊搭在他的腿上,然后低头用下巴抵住他的膝盖发呆,或者歪头靠进他怀里发呆,再或者抱着他的一只胳膊靠在他的肩膀上闭目养神。哪怕只是静静的坐在一处,我也很开心很满足。他从不打断我冥想,这也是我愿意和他一起的原因。
我们很少有过于亲昵的动作,亲吻不是每天都有,但是也只间隔一两天。不过我们每天都会拥抱,我们的共鸣就是都很喜欢抱抱,我想着他所以在学习上更能坚持,他想着我所以自己在南排的时候乖乖的不起冲突。他之前不善于说喜欢和爱,我告诉他要珍惜时光,每天表达爱意很重要,所以我们每天都会告诉对方今天也很喜欢你。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句,可能是走着走着路,就会停下来认真的看着对方说一句,我好喜欢你啊。可能是见到对方,迫不及待的扑进对方的怀里,蹭蹭头说我好喜欢你呀。可能是吵架被哄好之后笑中带泪的说我现在又喜欢你了。可能是每次亲吻的时候停下来气喘吁吁的说我好爱你呀,然后继续亲吻。可能是扔过来的一个小纸条上边写着今天也很爱你呦。可能是互相递过来的情话本上写着,我今天也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之前说过,双子座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我只是慢热的浪漫,郑云州被我带起来后,我渐渐只承受他的浪漫了,因为他真的很用心很可爱。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只是应了一句话,当时红着脸,后来却只能红着眼。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在最好的青春遇到了最好的他,因为他教会我怎么谈恋爱,因为他给了我最标准的答案。可是郑云州,你给我的标准太高了,我现在都觉得别人差点意思。现在这个社会,哪里还有校园感情的纯粹。所以我坚持一个人独善其身,不是为了等你,只是不想将就而已。
我最喜欢的就是摸摸郑云州柔软又坚硬的发,他有时候发型剪的好看人特别加分。发型在他身上的作用体现的淋漓尽致。有时候他会剪寸头,虽然我和网上说的一样想离他远远的装不认识,但是看久了也觉得可爱。而且他毛茸茸的头更好摸了。
很喜欢很喜欢郑云州的味道,清新的肥皂香和他独特的清新味道,我每次抱着他都会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静静的感受他的气息在我周围。冬天就更喜欢他了,因为棉服上满是雪的气息,他迎着凛冽的风向我跑我,没等到我身边就张开衣服然后把我紧紧拥入怀中,那种在乎的感觉,我愿意再感受一万次。
很喜欢被人强硬拥入怀中的感觉,也喜欢被人紧紧抱住。记得之前看《星汉灿烂》,少商受了委屈,凌不疑来看她,她只是哭着说,凌不疑,抱紧我。紧一点,你再抱紧一点。那个时候我深刻的共鸣,受了委屈真的需要一个很有力的抱抱才能好起来。
话说回来,我经常在这里给郑云州拍照,记忆最深的是他站在楼梯上,我在平地给他拍照,告诉他弯腰看着镜头笑。他照做,笑的很腼腆又不失可爱与阳光,我看着手机里的他,心动不已。抬头看着在我面前的他,更是有强烈的爱意。心口不停的有什么东西提醒我可能会转瞬而逝,而我只是摇摇头把念头甩出。轻步跑上楼梯,摘下眼镜,扑进郑云州怀里。虽然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主动投怀送抱还是很少的,所以郑云州有点惊讶。继而笑了笑,拍拍我的后背轻声说着,宝宝今天格外粘人呢,真好。我心里想着,郑云州你不懂,我们会分开的。我只不过是,能多陪你一天算一天罢了。我想当时我就有答案了,如果明知结局是be,还会不会开始。当时我的选择是会,且觉得过程更重要。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一定要确认是he,才会全心全意投入。
之前不明白郑云州有多好,我为什么对他念念不忘。直到我前些天看到一句话,除非你的加入比我的独处更加宜人,不然我凭什么要和你在一起。我才恍然发现,有郑云州加入的那些日子,我从前喜欢的宁静冥想没有一点减少。他会陪我做这些事情,而其他我孤独的时候,他会一直陪着我给我安慰。他占据了我生活的所有,让我觉得谈恋爱,不但没有减少自己生活的部分,而且因为他的加入变得更好。这才是,我这么多年,一直觉得他很好的原因。
郑云州是一个很尊重人的人,在我做一件事的时候,如果他想让我做另一件事,会乖乖等我做完再提。所以我也学着向他这样,然后我们两个的相处模式就变得越来越舒服。
我经常说,我从不怨恨他什么,除了最后分开的不愉快,之前的所有都非常非常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他跟我更合拍,只是对的人错的时间而已,并没有什么所谓。我会遗憾没有走到最后,但是也庆幸没有开始异地恋。因为不跟我商量这件事,之前从来没有过,是他变了,所以我们的感情变了。及时止损是对的,当时的我心智也不成熟,谈不好异地恋的,所以索性让他去见识更好的天地,不能以曾经困住他一年又一年。
当时的我没有现在这么个性大成,而是一个留着齐刘海,有着一点点婴儿肥,带着粉框眼镜的乖乖女小学霸。刘海让我看起来乖巧,却也掩盖了我的本性。让人以为我没有棱角,温柔且好欺负。当时是因为身边有郑云州,所以我是这个性格且怡然自得。就像身边有大人的乖小孩。
后来郑云州离开以后,我不再温柔,也渐渐明白温柔本来就不是我的本性,用了很长时间才在大学里找到了真实的自己。真实的我牙尖嘴利,喜欢一个人独处,不合群,坚毅,冷漠且疏离,独立不依赖任何人,和温柔毫不沾边。这样的我除非比我更强大的人才会喜欢,一般大男子主义只会喜欢小女人。
工作之后,一开始我保持我的本性,但是后来发现这样行不通。就被迫收起天性,伪装成温柔的人。但是我骨子里还是中二,叛逆,这点同事姐姐也发现了。保留了一点小刀的性格,但是熟了以后他们不再让着我,我怼不过任何人。
从小妈妈说我性格内向,长大应该怎么与人相处,她很担心。但是她不懂我,我是平时少言寡语,但是需要我上场的场合我能顶。比如从小到大有问题就问老师,我和老师同学都能正常交流,我总结的答案老师也挑不出语病。
之前我以为自己不善交际,但是工作之后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尤其还要营销,让我逐渐巧舌如簧。把之前对老师的妙语连珠应用到所有人身上,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变成了职场的小油条。当然,不是拍马屁,而且便于沟通和营销。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虽然每天担心自己会说不好,但是实战时的我总是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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