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1983:开局迎娶前妻闺蜜

第121章 敬酒(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121章 敬酒

这边林莞娘娘人吃的正欢,外面的那些村民和亲朋好友们吃的就更起劲了。

去谁家能吃到这么好的席?

扣肉、红烧鲤鱼,大盘鸡、肘子,红烧肉,大虾,八个热菜中有六个是肉菜,这对于平时见不到一点荤腥的门头沟人,简直就是比皇帝吃的还好。

凉菜也不差。

菠菜花生米、黄瓜拌凉皮,猪耳朵,还有一道凉拌海蜇头。

除了菠菜花生米,其他的凉菜,谁家能够舍得买?

炸货是席面上必不可少的,这些是小孩子的最爱。

地瓜条,菜丸子,炸蘑菇另外,每桌每人还会发一瓶引饮料“旭日升”,也是小孩子们最喜爱的东西。

“哎呦,这酒席,可真是太好了,这得花多少钱?”

“小年有本事,挣到钱了,人家也舍得花,金戒指都买了,还能差这席面?”

“以后,谁家结婚,也不敢跟老江大哥家的这席面比了,不过想想也正常,林莞家也有钱,娶了林莞,那就是娶回家来一座金矿,还能不舍得花钱?”

“说那个有啥用,怎么吃饭也堵不上你的嘴?”

“等会,孙大婶,你把口袋收起来,这大家伙还没吃完呢,你这就要倒走了,这不合适啊。”

“就是,大家都多久没见到荤腥了,这好不容易吃顿好的, 你们把老毛病都收一收,没吃完谁也不许把菜倒走。”

村里放席,几乎每家妇女都会带个口袋,将吃剩下的菜倒回去吃。

没办法,这个年代物资匮乏,就算是剩下的,也比农村家庭平日里吃的那些菜要好的多,也没人嫌弃。

不过今天显然很多人都等不及了。

毕竟席面太好了。

一个个狼吞虎咽,照这么吃下去,等吃完还能剩下什么?

不过大多数人也是要脸面的,被人这么一说,也就放下口袋,乖乖的坐下了。当然也不乏有不讲理的,大家拿她也没办法。

所有的菜都上齐,大家吃的热热闹闹。

按照规矩和习俗,这个时候新浪新娘就要出来敬酒了。

屋里,江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老式时钟,还有几分钟,也没有心急。此时的林莞,看着手指上的戒指,脸色通红。

迟疑了半天,她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江年,我看书上说,西方人结婚就会送戒指,不过那是一对,象征着对彼此忠贞不渝的爱情,牵绊一生,你给我买了戒指,那你的呢?”

江年顿时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嘿嘿,实不相瞒,我的钱,只够买这一个了。不过没关系,在咱们中国,没这个说头,就是我想对你表达对你的爱意,所以就买了。怎么样,喜欢吗?”

林莞幸福的点了点头。

“喜欢是喜欢,不过就是太贵了,咱们家以后用钱得地方多着呢,买这个是不是不太合适?”林莞说道。

这是她心里真实担心的。

虽然她姥爷家有钱,但是跟她没有太多关系,就连她妇女都不会跟姥爷家拿钱。至于娘家,虽然也不穷,但是要说多富裕也撒算不上,她不能总让娘家往这边贴补吧。

他们现在结了结婚,回头就要生孩,哪里都要用钱,这钱要是留下来,能顶大用处呢。

性感小刁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出走五年,痴情竹马找了个替身
出走五年,痴情竹马找了个替身
【相爱相杀+虐恋+都市+青梅竹马+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的他们早早定下婚约。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一定会结婚,包括他们两人。 18岁生日那晚他迫不及待给她戴上戒指,说这辈子只会娶她。 支持她出国留学,承诺等她回来就结婚。 不想五年时间一切都变了。 * 她终于回国,却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找了她的替身。 而她则成为被取代了的白月光。 记忆中那个对她百般宠溺的少年, 再看向她时眸中只剩无尽的凉薄……
你醒醒
开局一座核心舱
开局一座核心舱
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端木槐穿越到了游戏《星海OL》的世界之中,从一个小小的核心舱开始,端木槐跨越星海,前往无数世界,唤醒早已沉睡的力量,对抗隐藏在宇宙深处的威胁,称霸星河! ======================== 西贝猫出品,完本保证
西贝猫
老六反派想摆烂,女主逼我上进
老六反派想摆烂,女主逼我上进
韩墨穿越小说世界,本想苟着天天洗浴按摩大保健,享受人生,却意外绑定吐槽系统。 「叮!系统成功接管宿主身体」 「检测到小说女主服用欲女销魂丸,系统检测,宿主并没有掌控相应的医学知识,无法通过医疗手段解毒,为了完成宿主下达的指令,系统将采取第二套方案」 韩墨眼睁睁看着系统操控着自己朝着小说女主扑了过去,快要抓狂: “你这个人工智障,那可是气运之子的女人啊,你要干什么?” “哎..
白纸一箱
重生1981 ,开局迎娶白月光女知青
重生1981 ,开局迎娶白月光女知青
张亮重生了。回到了1981年的小山村。 这一回 ,面对村长父子的诬陷,他斗智斗勇,为自己洗刷冤屈。 这一回,面对白月光女知青,他不再逃避责任,大胆求爱迎娶。 这一回,面对村子里人的看轻、讥讽,他不再自暴自弃,而是利用前一世的知识,大胆干。 重活一世,他要站在时代的浪尖上,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开创属于他的时代!
余月白
死神之御风刀
死神之御风刀
正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才可怕:故事的主人公叫“余烬”,他重生在《死神》之日,正是桧佐木修兵带队前往现世魂葬之时:作为朽木露琪亚的同期生,猪脚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学得一手神乎其神的瞬步,Cao着一流的御风剑法:左手鬼道、右手斩魄刀·九十九,从此开启了一个以“最强队长”为目标的死神生涯……(面对疾风吧,哈撒给!!)
溶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