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异变,我靠核能修仙!

第36章 畜生必须死!(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36章 畜生必须死!

“给老子好好解决,等我爽完就救你出来!”

瘦弱男子邪笑着抬起了女子的头颅,见到女子不停摇晃着脑袋不让自己得逞,他狠狠给了女子一个耳光。

女子被这一记耳光打的有些发晕,好不容易恢复过来后,却发现瘦弱男子已经解开裤带,露出了丑陋之物。

男子右手捏住女子的下巴,两只手指伸入她的嘴巴中搅动着。

“别动,让老子先验验货!”

被当做货物凌辱,女子眼中泛起恨意,忍着被捏的发疼的下巴,狠狠一咬!

一声惨叫划破寂静的废墟,几百米外,郑攻潜行的身影一顿,随即飞速朝着惨叫声的地方跑去,同时精神力笼罩四周。

瘦弱男子捂住左手,连连后退,在他身前,那女子眼中出现大仇得报的快意,将口中两根血肉模糊的手指头吐出。

“臭婊子,老子杀了你啊!”

十指连心,手指咬断后传来的痛楚几乎让瘦弱男子晕厥,他心中的愤怒让肾上腺素激升,甚至暂时忽略了痛楚。

他拿起身后的枪,对准女子就要扣动扳机,但一阵巨力突然从身后传来,将瘦弱男子压倒在地。

“人渣畜生!”

郑攻暴怒的声音响起,随即将精神力全部压下,瘦弱男子没有丝毫反抗力,浑身骨头都被压碎,动弹不得。

看到女子脸上的恨意和男子仍旧褪到一半的裤子后,郑攻哪里猜不出发生了什么?此刻看到这一幕和被袭击的怒火双双爆发。

他的精神力隔着百米距离就倾巢而出,男子身上传出咔咔的响声,竟是硬生生的被郑攻压断了骨头!

而郑攻也趁此机会来到男子面前,这时才看到它左手消失的手指,不由得狠狠打了个激灵。

将地上的步枪捡起后,一个响指,精神力刺中男子的穴脉,让其昏睡过去。

“姑娘你没”

做完这些,郑攻转头看向女子,本想询问一下,但看到女子仍然直勾勾盯着晕过去的瘦弱男子,眼中充满恨意,他不由得噎了一下,将目光移向掩住女子双腿的废墟。

“我先救你出来!”

郑攻走到倒塌的墙壁处,看着半掩住女子双腿的巨石,深吸一口气,随即双臂绷紧,在瘦弱男子看来无法移动的巨石,被郑攻一点点移开。

若不是担心移动的幅度太大会伤害到女子的双腿,他可以直接将巨石抱起扔到别处。

巨石移开后,女子双腿上方只有厚厚的灰土,又花了数分钟时间,郑攻将所有的掩埋物都清理干净,露出了一双因充血变得乌紫的双腿。

而女子此时也回头看了过来,她努力的想要挪动自己的双脚,但或许是充血太久,神经坏死,她的脚没有丝毫动静。

“我的脚是不是没用了?”

郑攻默然,他不是医生,但通过精神力的观察,他看到女子的被掩住的双脚内,已经充满紫色的污血。

见到郑攻没有回答,女子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她努力用自己的双手撑着地面,让自己坐在地面上,弯着腰摸向自己的的腿,在上面又掐又捏。

但仍然没有丝毫痛觉传来,女子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干,瘫倒在地面,望着天空,双眼无神。

“谢谢你,不过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你走吧。”

“姑娘,你特么的又来?好好好,这么玩是吧?我也找你们好久了!”

千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女帝上岸斩功臣,逼我黄袍加上身
女帝上岸斩功臣,逼我黄袍加上身
【我扶女帝青云志,女帝罚我晒三日】因女帝一梦,所有人都污蔑秦王要造反,功高盖主的李季泽被女帝活活暴晒三天三夜而死。这一世,穿越而来的李季泽表示女帝看人……真特么准!利用现代知识,造火枪火炮,收拢灾民进行武装。当浩浩荡荡的火枪兵出现帝都,女帝高呼“秦王别造反!”
林森森
开局一座核心舱
开局一座核心舱
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端木槐穿越到了游戏《星海OL》的世界之中,从一个小小的核心舱开始,端木槐跨越星海,前往无数世界,唤醒早已沉睡的力量,对抗隐藏在宇宙深处的威胁,称霸星河! ======================== 西贝猫出品,完本保证
西贝猫
总裁的神医狂婿
总裁的神医狂婿
《总裁的神医狂婿》凌天奉师命下山报恩,成为美女总裁的上门女婿,从此左手救苍生,右手通幽冥,在都市纵横逍遥
北冥有狼
功法图书馆:被退婚的我成至尊
功法图书馆:被退婚的我成至尊
陆尊本是穿越而来的散修,天赋惊人。 他虽遭遇退婚、师门覆灭,却在神秘图书馆系统的助力下奋勇前行。 从练气开始,一路突破境界。 在修仙界的争斗中,他战各方反派,参与各类纷争。
伤心入人心
从游戏中提取技能,我发达了
从游戏中提取技能,我发达了
【爽文+穿越+系统+不修仙+单女主+奶爸+商战】 周宇辰带着自己研发的全能养成游戏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只需要认真学习,周宇辰就能从游戏中获取技能,于是一个全能型的天才横空出世。 国术修炼很难吗?不好意思,我已经是国术大师了。 西方芯片公司对我们实行芯片封锁?没关系,我是芯片专家,咱们自己搞芯片。 跟我玩无人机?搞笑,我的天疆无人机才是天下第一。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