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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 65 章 好逸恶劳知青攻重生以后10
可能是那会儿两个人都饿了,
过后很多年再回忆车上那份盒饭的味道,
依旧还是感觉很不错的。
两人吃完没一会儿,又看到列车员推着小车挨个车厢的回收饭盒。
江逢秋和寇松坐的那辆火车一共需要行驶一天零四个小时,他们是在前一天的上午九点上车,下车得是第二天的中午两点。
那应该也是江逢秋度过最漫长的一天了,但也挺有趣的。饭后隔壁车厢的几个人互相谈各自的经历,他像听故事一样听着。
而巧合得不能再巧合的是经过在车上的几句聊天,才知道和他们同一车厢的那位小青年也是去清芜读书的。
之所以提前这么早去,主要也是因为在那边有亲戚,以及早一点出发,不急不慌。寇松非常认可这个理,连说是是是。
大抵是江逢秋长得比寇松面善多了,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好说话的学生崽,于是寇松在的时候,那个小年轻就很少和江逢秋讲话。
有一次等着寇松去卫生间上厕所后,他才主动和江逢秋搭话:“跟你一起的那个是你哥呀,他看起来好凶啊…”
江逢秋点点头。
“亲兄弟?长得不怎么像啊。”那个小年轻皱着眉,“他那么黑,像一颗卤蛋,你又这么白,像……”
像字后面的词语,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合适的,后面灵机一动补充了一句像块白豆腐。
卤蛋…
江逢秋当时的确憋不住笑了。
等寇松上完厕所回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只看到江逢秋绷着脸好像在极力的忍耐着什么:“怎么了?刚才让你去厕所,你不是说不去嘛。”
江逢秋摆摆手:“不是那个,是……”他一看到寇松,又想起那个卤蛋,顿时憋不住了,笑出了声。
寇松看他笑,也没计较这些。
火车一路从白天开到夜里,眼看着天又亮起来了,在又吃了一顿午饭以后,这才终于抵达了清芜。
寇松也是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说实话,一下车他也不知道去哪,但毕竟江逢秋还在一边,他就不能表现得多么慌乱。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他学校附近。
那会子的江逢秋一点都不慌,他自然的拉着寇松的手顺着人流往车站外面走,边走边说:“不知道去哪的话,先去我学校附近吧,然后咱们先熟悉熟悉周边…”
寇松也是这个想法,连忙从身上的衣物里摸出之前就准备好的纸条,上面是江逢秋的字迹,写了他的名字和学校地址。
两个人一路转了几次公交车终于到了学校,又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处旅社。等俩人终于放下行李后,几乎是同时不约而同的做了相同的动作:
——紧紧抱住了彼此。
一路的颠簸和劳累似乎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抱了一会儿后,寇松又去摸自己身上的钱,嗯,还在。江逢秋那时也同样摸了摸,嗯,一样还在。
车上时
,
两个人都不敢去摸,
生怕老是摸钱的位置,会让小偷发现异样,这会子重新摸到钱以后,更是踏实了不少。
抵达清芜后的几天,一直都是住的附近的旅社,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寇松想在附近租房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就这样,两人晚上在旅社睡觉,白天去附近溜达,终于在抵达清芜的第九天,两人才终于找到一处合适的屋子。
房子的位置离江逢秋的学校近,价格上也挺合适的,二块五一个月。本来说的是四块五一个月,不过后来在知道江逢秋是清芜大学的学生以后就给少了一块钱。
屋子整体还是挺宽敞的,在一处有些年头的四合院转角处,水电都有,就是以前被屋主充当杂物间,落了好些灰。
不过这都没什么,当天就被寇松手脚麻利的收拾了出来,整个屋子焕然一新,中间屋主还送过来了一张床和一个桌子。
江逢秋和寇松自是连连感谢。
当时一同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有好些人家,不过因为他们俩搬过来时正是白天,那会子好些人都出去工作了,傍晚下班回来才知道角落的屋子搬来的新人。
不同于在上林村的村民们喜欢串门,来一个陌生人都要被盘问半天,清芜这边的人似乎并不喜欢。
除了同样有一户租户过来和他们打了声招呼之外,其他人并没有和他们有什么往来,不过这也省去了不少寒暄的麻烦。
记得搬进去的那一天,他和寇松在那张大床上相拥而眠,很快就睡着了。
等江逢秋再次醒来的时候,房间中间挂着的钨丝灯已经被打开了,而寇松那会子刚端着一份热腾腾的抄手进来,暖黄色的光晕照在他短短的头发上…
——好像一颗卤蛋。
“你笑什么?一觉醒来笑成那样…”一手端着抄手一手拿着筷子,把桌子擦了擦,“快起来吃饭了,你睡好久了…”
那会子已经是八月二十六号了,距离九月一号报名还有四天的样子。
搬进新屋子的江逢秋从中午结结实实的睡到了天黑,睡醒后的他精神饱满,就是吃饭时只要一看到寇松就想笑?
其实寇松也没那么像卤蛋,他只是和江逢秋比起来有点黑而已,毕竟以前干农活经常在大太阳底下一晒就是一天,然后头发又很短…
好吧,是有点像。
“你今天怎么一直盯着我笑?”寇松吃了两个抄手,余光处注意到江逢秋还一直盯着他,他便有些好奇了,“还有在车上也是,你到底怎么了?”
不问吧,他总是盯着自己莫名其妙的笑,问吧,江逢秋却又什么都不肯说了,虽然寇松最后也没问出什么来,但毕竟他高兴就行。
去学校报到那一天,江逢秋起得特别早,不同于去火车站时穿得格外破旧,那天他穿上了白衬衣和深蓝色的裤子。
那是之前寇松费了好大功夫找裁缝给他做的一身的确良的衣服,因为太贵,平时很少穿,那时还跟新的一样。
记得那会子最时髦的穿搭就是把衬衫的下摆扎进裤腰里,再微微扯出一点,脚下最好再搭配一双帆船鞋就更好了。
寇松不太知道这些,他到清芜那几天为了尽快熟悉周边,经常没事就出去溜达,可能看多了其他城里人的穿搭,故而每次回来时手上都会多一些东西。
有时是两件新t恤,有时候是新帆布包包,他就这么一点点给江逢秋添置着东西,而江逢秋去报名那天穿的帆船鞋也是其中之一。
他看着穿着新衣服新鞋子的江逢秋,直夸他穿着好看,说他在街上也看到有别的人这么穿,但他穿的就是比别人好看。
江逢秋虽然嘴边说没有,但唇角还是不自觉勾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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