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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8章 关于写书
现实中因为时间的原因我会毕业,会老去,会经历很多变故。但是看一看我的书,就好像一直在校园里,在我描述的场景里。
还蛮喜欢生病干活的感觉的,脑袋晕乎乎的,思维却一直转一直转,挺有意思,但是仅限于写小说。我一直相信,什么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靠的就是坚持不懈。
前几天因为考试,重回了一趟母校。是从北门进去的,大学时我曾无数次走过这条路,却是毕业后第一次回到这里。
那天的天气很好,校园里暖洋洋的,又带着夏日的绿茵清凉。每一处,都是我曾走过的地方。每一处,都有我的影子。
时隔很久,这里还是有很多能触动我的地方,拍照记录了下来。曾经的我站在这里都畏畏缩缩,现在的我大步流星从容自信。想了想,工作后我的底气确实变多了,这可能就是资本的力量吧。
考完试,我没有留恋。没有再去母校的食堂,没有再看一眼我的教室,没有再去旁边的美食街,而是原路返回。我和它们的故事,也就不用讲,早有四年的时光把它们留在我心里,一次又一次。
更多的,可能是我想逃避吧。逃避没有饭搭子的自己,逃避四年形单影只的自己,逃避过去阴郁的记忆,逃避这里给我的折磨。我感谢这里让我毕业,让我学到很多,但我不想回忆。
走出校门那一刻,像解脱。来这里的前一晚,辗转难眠。大事综合征又侵占了我的思维,让我精神活跃。
还是给我的校门拍了一张照片,角度随意却格外好看。我的手机里曾有很多它的照片。它很小很小,小到有学生入学见了它就回头复读了。它也很大很大,大到别的学校有的各种设施吃喝玩乐它一样不少。
我对这里又爱又恨,爱的是我在这里学有所成,恨的是我在这里见到了黑暗的人性。但是哪一课,都是学校给我上的课,我只能全盘接收,然后自救。
这里留下了我太多的记忆,虽然好坏参半,我仍多感念它好的一面。在这里认识了很多很好的老师,她们对我很好。在这里遇到很多温暖的同学,她们断断续续的陪伴我四年。这四年,不仅学识进步,生活技能,自力更生,理财思维,工作技能也都有提升。
如果是在这里工作,也许会更快乐。但我偏偏是在这里上学,经历了五湖四海的人群,最终七零八落的离去。是上天想教会我什么,所以分数滑档来到这个专业,又给我补偿,让我虽略带坎坷又一路顺遂。依旧感谢它,没有它就没有今天的我。
写书的时候我常常思考很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写书的题材和列表。目前已经想出了二十八本,要么题材不同,要么背景故事不同。不用想很久,自然而然出现。就算是废话文学的话,也有点废话底子在身上吧。
有时候想写的几本书有共通之处,我就在想它们能不能合并。比如我写的这篇随笔,当初还想了一本文案笔记,就是抖音上不同的文案我的看法,还有一本自传。写这本书的过程,偶尔我会引用文案,我就觉得文案笔记的存在没必要了。一是我可能找不出那么多能吸引我的文案能写一本书,二是在这本书里都用完了,就没必要再写一本了,所以合并。
但是自传的问题我想了很久,这本书有引用我的一些故事,那我还要不要写自传。最终的结论是要写,片面的只是为这本书做佐证,而全面的需要从头到尾的描述。不能因为在一本书里客串了我就不写另一本书了,不然客串本来的故事又有谁知晓呢。
至于文案笔记,怕自己写成鸡汤文。也觉得一句话扩展成一章肯定会多一些废话,那这样我的文章就不纯粹了,还不如在某一章引用,然后浅谈看法,只占用几个段落来的痛快。我又不是文人,书评应该不能引人深思奉为佳作,也许多写一些书我还是会写文案笔记吧,但那时就不只是文案了。我一定积累了一定的阅读量,书里的每个故事都够我说一说了。
写书的时候我的大脑也在飞速转动,并没有停下。很喜欢这样的时光,虽然写完的时候我常常用脑过度有点头疼。大脑是我的载体,习惯了过滤和思考。
有时候也有些无奈,因为常常我准备睡觉的时候大脑都在不停的思考,甚至半夜了也在思考导致我几乎一夜未眠。对它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却又没办法。
善于思考是好事,证明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未实现的思想抱负等着我努力。我的抖音年度词条,搜索量爆表,我很骄傲。平时生活中遇到什么不懂的,我都是第一时间询问百度和抖音,而不是打扰旁人,我为自己骄傲。
有时候大纲写着该这样做了,但是发散思维偶尔会出现,我常常跟着发现思维走。框架虽在,但是缪斯女神送来的随性思想才是精髓,反正框架的是肯定要写的,而发散思维不即使抓住就转瞬即逝了。而把两者结合之后,我的文章常常就达到了应写字数。
有时候不想把预设的内容写在这章,我也会见缝插针为它寻找适合它的章节,并且融合的很好,我把这当成是我的天赋,并为此骄傲。
人就是应该多思考的,大脑不怕用,只怕不用。不用会生锈,会变笨,说不定还会老年痴呆。而大脑的开发潜力非常大,我们觉得用脑过度的时候,也许还不到它能力的五分之一。
比较累的时候我会让自己歇一歇,更多时候我劝自己写一写。因为写着写着就会忘我,很难停下。但是如果不开始,就一直不会开始。
写的很累的时候我会起来走一走,找事做一做。休息好的时候再继续写。休息日能在家整天写文的时候我很开心,像中了彩票一样。写作让我入迷,尤其是伴着音乐。
甚至现在隐约找到了全职的感觉,上午做事情,下午开始心无旁骛的写作,感觉非常好,晚上完成任务后玩手机时都带着满满的成就感。全心写作的时间加起来比我上班的时间都长,我却甘之如饴。做喜欢的时不仅时间会过的快,内心也会开心和满足。很喜欢我有一个爱思考的脑瓜,朋友常说我说话很有趣。因为跟她们说话都不用过脑子,想说什么就说,她们当然就会看见没有伪装最真实最有趣的我了。
说出来,我是个很爱给自己起名字的小孩。而我曾经起的名字,也在不经意间变成了我书里的主角。比如我高中的曾用网名之一是林中微鹤,而写第一本第二本的时候,心念一动用了楚晓鹤和林依然,在偶然一次登陆曾经的软件看见曾用名的时候,我发现冥冥之中已注定。林中微鹤就是我的小林和小鹤啊。
更巧的是,名字是高中起的,写书的梦想也是高中产生的,现在的我完成彼时的梦想,用的彼时的名字,可能老天也在鼓励我走这条路吧。不管有没有结果,我都会一直走下去。看着自己心里的书一本一本写出来并完结,心情很好很好,很有成就感。
写完第二本书之后我休息了几天,是我之前苦哈哈写书时梦寐以求的能只玩手机不写书的日子,却觉得有些无味。好像什么东西抽离了,每天上班下班玩手机,脑袋空洞洞,玩到睡觉心里也空落落的,只余眼睛疼痛。
按照计划,今天是我第三本书继续写的日子,敲击键盘的那一刻我又找到了休息日的意义,这才是我一直努力的事情啊。在计划的二十八本写完之前,我会一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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