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相丁灵丁晓

第777章(1/1)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777章

随后狠狠一踩,白虎哪料到这家伙的手臂如此坚硬,不但没有将它的手臂咬断,而且它这一脚的力量,仿佛一座大山砸在自己身上。

白虎吃痛,不得不松口,更是被小家伙一脚踢中腹部,将其踢出几十米远!

朱雀还在天空纵火,小家伙一转身,那条尾巴直接抽向空中那团火焰,直接击穿玄武护盾,将朱雀击退。

五只灵相的激战刚刚开始,小家伙仅仅凭借一条手臂,一条腿,一条尾巴,击退三大神兽!

仿佛想要展示实力,小家伙对着天空中那四个家伙再次咆哮一声!

吼!

看到这一幕,外界众人已经被震惊得目瞪口呆,全身僵硬。

“这,这是……什么灵相!居然以一敌四,在四大神兽联手之下,丝毫不落下风!”

“那哪是不落下风,那是碾压!四大神兽完全不够它打?我是在做梦吧!还有这种兽类?”

“它现在还不是完全形态,如果是完全形态,刚刚战斗已经结束了!”

鹰王的眼睛瞪得跟他的苍鹰一模一样。

“我们都以为那小子最强的是灵宫,就算不是灵宫,也应该是各种神通手段,或者是他的辅助灵相……”

“可我们都错了!”

“这小子最厉害的,恰恰是被无数人嘲笑看不起的……主灵相!”

“这到底是什么灵相,同级之内,四大神兽难以望其项背!”

“我的天,镇灵司到底放弃了一个什么样的绝世天才!”

从被镇灵司放弃,到尸部背棺十载,从被人欺辱遭受无数次不公平待遇,到一步步成为尸部最强弟子,镇尸大天相!

从无法孕育灵相,到克服重重困难,孕育出超越四大神兽的主灵相!

丁晓在今天,终于向所有人展示了他最恐怖的地方!

鹰王感慨万千,喃喃说道,“他根本就没有选错路,一直以来,最让他自信的,就是他的主灵相!所以他才会一直选择主灵相这条路!”

“也只有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灵相,才能走到万道天路第九层!”

“暮雪,那小子无论遭受多少嘲笑,蔑视都从不对人提起自己的灵相,他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为了你,他才不再隐藏!”

暮雪此时已经泪如雨下。

丁晓很聪明,但是在感情上并不善于表达自己。

但那又如何,他所做的一切已经证明了他的心意。

“大笨蛋……”

五大灵相的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

四大神兽在遭遇到如此强力的对手后,已经感觉到了小家伙的存在,就是对它们王者地位的挑战!

青龙龙爪一挥,一道闪电便轰向小家伙。

白虎不再妄想一口咬残小家伙,而战术调整后,它的敏捷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配合朱雀的火焰攻击,玄武的超强防御,四大神兽与小家伙战至一处。

双方攻防快速转换,四大神兽展开对小家伙的疯狂围攻。

小家伙毕竟无法发挥全部力量,而且是以一敌四,手臂和大腿上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伤口。

然而四大神兽也不好受,只要被小家伙命中一次,就要缓上好一会。

不过四打一的优势,让它们有足够的时间恢复。

反观小家伙,被四神兽围攻,不能有片刻休息,只能疯狂厮杀。

战况越来越胶着……

丁晓看着小家伙与四大神兽厮杀,深吸一口气,他的目光死死盯着那个不完整的身影。

一阵一阵剧烈的震动,一道道相力波动传来,都在告诉丁晓,小家伙这一战的艰难。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都穿越了还不造反啊!
都穿越了还不造反啊!
如果有一个穿越的机会,你想要吗?前世省吃俭用,卷到肝碎,最后媳妇跑了。回到古代,就从嫂子开始干吧。那一夜,我弄死了阴狠的大哥,欲撬开嫂子的房门。从门缝处看到榻上熟睡嫂子的容颜,那薄被欲掩欲盖下的雪白…
酒白
重生后,这婆媳对战我手拿把掐
重生后,这婆媳对战我手拿把掐
儿女都成家立业,老太太好不容易把公公婆婆送走,正美滋滋地计划着全国游呢,没想到一下子重生回到刚进城几个月的时候。想当年,这从乡下来的小媳妇脸皮薄得像张纸,自卑到了尘埃里。虽说自家男人能挣钱,可面对着那
佚名
苟在女尊世界,反派为我神魂颠倒
苟在女尊世界,反派为我神魂颠倒
【绝美清冷大佬vs痴情黏人大反派,1v1】【双强+快穿+专情】一朝被系统绑定,羽凰在无数个世界里拯救反派boss,奈何反派boss总是要作死。传闻陌染是一个喜怒无常,阴鸷残忍的变态,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他
风华&舞
天物觉醒:我能刻印一切
天物觉醒:我能刻印一切
关于天物觉醒:我能刻印一切:别名:花海下的魔术师曜日之下,众生之上,一道身影屹立在天穹,指尖夹着一张神秘的卡牌,高声道:“先生们,女士们,Itsshowtime!”…想看看你自己的能力吗?那请直视我吧
御风而行的叶子
家族除名第一天,奖励武神躯!
家族除名第一天,奖励武神躯!
萧尘,镇北王萧震天长子,天资惊人,本该享尽尊荣,却因十五岁时替弟弟抵挡了萧府仇人一掌,丹田破碎,武道资质尽失,被父亲视为耻辱,一直生活在天才弟弟的阴影之下。一日,因弟弟觊觎他的未婚妻叶青璇,两人发生争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