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妖孽神医

第164章 恩断义绝!(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164章 恩断义绝!

随后他就直接去开车了。

“前辈那我就先走了,您二老是现在返回魔都,还是继续留在京都?”

谁知听到林飞的话,叶辰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只听他说道:“小子,我们两个老家伙一会儿去给你报仇,收点儿利息!”

林飞心中一动,他就猜到了叶辰这是要前往叶家,你要给自己出气。

“老家伙,你的事情我也知道一些,我知道你并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为了我你大可不必……”

“叶震那小子嘴是真快,放心吧,这一次我回去不仅仅是为了你的事情,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去处理,行了……我们两个老家伙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你自己小心一点吧,”

随后他们二人就离开了天上人间,没多长时间,赤鬼也回来了,搀扶着林飞前往了南宫家。

……

此时南宫家的气氛也非常的压抑,林飞在大悲寺被杀的事情,南宫问天等人已经知晓。

“爸,我亲自前往了大悲寺,但是此时的大悲寺已经闭寺,不再接待任何外人,就连那还愿上香的客人也全都不再接待,我们听到的那些消息应该是真的,林飞真的出了事情,只不过现在找不到林飞的下落。”

此刻在南宫家的大厅之内,南宫景还有南宫流云。

而南宫问天也不在后院隐藏,也是出现在的大厅之内,此刻他坐在正上方的太师椅上,脸色阴沉,眉头紧皱,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爸,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南宫流云也是开口问道。

“林飞要是真的被人杀了的话,那真的是太过可惜了,不过现在还没有找到他的尸首,不要妄下定论。”

南宫问天沉默了片刻之后,最终说道。

“爸,如果我说是万一,林飞没有死,但是没有了修为,成为了一个普通人,那他身上的价值就一点都没有了,我们还继续在他身上倾心尽力吗?”

南宫景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的话说完之后,这一次南宫问天沉默的时间更长,他在心中仿佛在权衡利弊着什么。

此刻南宫问天的内心陷入了激烈的挣扎。一方面,林飞曾经两次救了他的性命,他心中存有感激之情。

但另一方面,南宫家面临着众多强大的敌人,如果继续无条件地帮助林飞,很有可能会将整个家族带入万劫不复之地。

他在心中反复权衡着利弊,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愈发凝重。

而他们兄弟两个大气都不敢喘,都在等着自己父亲最后的决定。

“老大,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林飞真的成为了一个普通人,那么……”

说到这里的时候,南宫问天停顿了一下,那兄弟两个也都跟着紧张起来。

“那么……也就没有继续投资下去的必要了,当初他救了我不假,但是我也给了他一尊五禽宝鼎,这一次我遇刺,他再一次救了我,但是,哎……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他真的回来了,修为不在,你们也不能够表现的太明显……也不能够怪我太无情,毕竟我也要为整个家族考虑。”

“他的敌人很多,而且都非常的强大,如果我们继续无条件的帮助他,很有可能会将南宫家带入万劫不复之地。”

南宫问天很是惋惜的说道。

“爸,我们明白了。”

南宫景兄弟重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林先生他回来了!”

正在这时,忽然大厅外传来了陈叔的声音。

南宫问天三人脸色顿时一变,猛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大厅外看去,果然看到了林飞,只不过是被赤鬼搀扶着。

………

打蚊子用炮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在乡下待了二十年,温霜意被接回了温家。她以为等待她的会是兄友弟恭,父母宠爱。结果,奶奶厌恶她,妹妹设计她,父母觉得她多余。他们之所以会接她回来,只是为了替嫁。于是,她干脆利落的抛弃了温家!传闻,温霜意
余音袅袅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预收:《娇软美人嫁给冷峻屠户以后[八零]》■美人与杀猪匠,先婚后爱,球球收藏~﹎﹎﹎﹎段评已开,一起来玩叭~文案:虞棠穿进八零年代富贵人家,还没等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被从乡下杀来的女孩揭穿了自己假千金
鹿灯灯
盲人神医
盲人神医
我是一名盲人按摩师,随着吴阿姨和王欣茹来到大城市打工,可她们总以为我是瞎子,经常在我面前,做一些羞羞的事情,甚至还对我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一个妩媚熟妇,一个高冷御姐,每天晚上我都被她们折腾的睡不着觉
醉奶先生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落魄千金舞蹈家+矜贵腹黑霸总+人间清醒+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和祁时风结婚三年,他一如既往地讨厌她。明明她是天赋型舞蹈家,出身名门,大方得体,明媚耀眼。可在别人嘲她不过是个替身,是祁时风的退而求其次
青岑可浪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结婚三年后,老婆平步青云,成为了杰出女总裁,最终抛弃了我,当我反手娶了小姨子后,我的身份曝光了。这时,他们全家才幡然醒悟,原来,前妻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杨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