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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06章 隔江犹唱后庭花
【我们继续来盘点本期的主人公。
李煜,原名从嘉,一说弘嘉。字重光,号钟隐,又号钟峰白莲居士,世称南唐后主、李后主。
李煜初封安定郡公,累迁诸卫大将军、副元帅,封郑王。
在先主长子李弘冀病逝后改封吴王,入住东宫,奉命监国。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李璟去世,李煜继位,继续尊宋为正统,奉献岁贡,以保平安。
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宋太祖灭南汉、李煜去唐国号,改称“江南国主”,次年又贬损仪制,撤去金陵台殿鸱吻,以示尊奉宋廷。
说白了,李煜虽然是个治国才能一般,只会吟诗作赋的皇帝,但也清楚自己的斤两,在这乱世之中,尽力贬低国格侍奉中原王朝以求自保,完全没有称霸之心。
所以,在三十八岁之前,李煜当皇帝,混后宫,风花雪月,纨绔浪荡,几乎没干过什么有价值的事,除了写写词。
而在三十八岁之后,他除了写写词,什么都不能干,却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留下近三十首空前绝后的杰作,成了真正的皇帝——诗歌的皇帝。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是李煜人生中写的最后一部作品。
公元978年,宋太宗赵炅命人探视李煜,在人离开后李煜怀着极为复杂的情绪写下了这首词,随后离奇病逝。
而这首作品也被称为“帝王绝命词”。
然这首帝王绝命词的背后又何尝不是包含了李煜对故国的怀恋和对人生的悔恨呢?
接下来,我们就从李煜的风花雪月里,开始了解这一位才情千古的皇帝吧!】
“这种诗风朕好像曾在乡野见过啊!”李世民看着这个有韵有律,行文颇具章法,但风格孑然的词,有股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老房道:“这种格式的诗起源于南梁,一般被称为诗余小令,也有叫长短句或者词的,不过大多是民间作的爱情相思的题材,所以一直以来不登大雅之堂。”
李世民微微颔首,道:“我朝诗风浓厚,一般皆为绝句和律诗,天幕这个皇帝做的这个诗虽然在我朝是难等大雅的俗物,但朕读来朗朗上口且韵味无穷。”
“那所谓的千古词帝,应是这种格式的诗的词帝。”
“想必在后世已经发展成了如诗如赋般的新文学了吧。”
杜如晦也表示认可,仅仅是目前只看到了李煜的这一部作品,但其中包含的艺术成分都让甘露殿的重臣叹然。
刘禹锡:“好一首写忧愁的诗余啊!”
(在唐朝,词被称为“诗余”或“曲子词”。词作为一种新的文学样式,在隋唐时期已经萌芽,并在宋代进入全盛时期。词的别称还包括长短句、乐府、琴趣等。)
“与某写的‘蜀江春水拍山流,水流无限似侬愁’有似同之意,却赶超于吾数倍!”
【李煜善词赋,娥皇晓音律。
大周后,南唐后主李煜的第一位妻子,姓周,名蔷,小字娥皇。
在南唐的亭台阁楼中每每可见娥皇怀抱琵琶,李煜提笔在旁。
彼时的李煜还只是郑王,而周娥皇是他的王妃。
李煜经常含情脉脉地望着自己的妻子,见她葱指如玉拨弦,婉转动听的乐声传出,词作便在心中自然酝酿。
作为南唐社稷元老司徒周宗的长女,十九岁的娥皇被南唐中主李璟许给了李煜。
周娥皇不仅容貌“雪莹修容,纤眉范月”,更难得的是“通书史,善歌舞,尤工琵琶”,与沉醉艺文的李煜志趣相投。二人的婚后生活极其融洽。
李煜曾专门写词描述这种幸福生活:
晓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李煜《一斛珠》】
“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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