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爆发,我在鹰酱爽爽爽爽爽爽

第47章 监察之眼+契约之书=养成游戏!(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47章 监察之眼+契约之书=养成游戏!

另一个界面则是车贤俊的过往记忆。

其中视角界面像是直播,不能快进倒退和暂停,过往记忆像是看视频,可以任意快进倒退和暂停。

“这个功能也太爽了吧!”

李大根震惊了,有了这个监察功能,太也不怕被骗了!

而就在李大根沉浸于监察之眼的牛逼时,系统的提示音再次响起。

“系统提示:宿主可自由定制监察内容,比如添加心率、睡眠时间、个人行为等内容。”

“那就添加一个击杀丧尸数量,随后同步在他们的契约之书中,让他们也可以随时查看击杀数量。”

“对了,我也可以搞一个货币出来,让他们可以购买生活物资。”

李大根像是一个程序员一般,开始利用【契约之书】开始了设定,很快贤俊等人就收到了契约之书的提示。

“大根帝国契约书之一星帝奴契约!”

“总纲一:规则会随时更新。”

“总纲二(最新添加):帝奴根据贡献可分为一星帝奴,二星帝奴,三星帝奴,四星帝奴,一星帝奴地位最低,每击杀5000只丧尸可自动签约下一个等级的契约。 ”

“总纲三(最新添加):帝奴待遇差距显着对比,一星帝奴只提供基础食物和武器保障,无医疗救助,二星帝奴获得医疗救助,三星帝奴获得载具,四星帝奴获得及时补给。”

“总纲四(最新添加):签约者可在此列查看自己击杀丧尸的数量,每击杀一名丧尸,获得1枚丧尸币。”

“总纲五(最新添加):签约者可以默念丧尸商城,眼前即可出现丧尸商城即,目前商城中提供五种商品,特价矿泉水(每天限购一次,1丧尸币\/2升。)矿泉水(5丧尸币\/1升)可口可乐(10丧尸币\/250毫升)大包子(1丧尸币\/1个)子弹(100丧尸币\/30发。)”

“第一:帝奴可以得到大根皇帝的庇护。”

“第二(最新修改):帝奴每天早上八点可以获得大根皇帝赐予的早餐供应,十二点获得午餐供应,下午五点获得晚餐供应,每个月可以获得1200发子弹供应。”

“第三(最新修改):帝奴需要爱护大根皇帝赐予的武器,允许战损,但不得恶意损害,否则处以死刑。”

“第四:帝奴只能拥有大根皇帝赐予的财产,其所获得的物资需要上缴给大根皇帝统一分配!”

“第五:帝奴的地位高于其他奴隶,但低于公民。”

“第六(最新修改):帝奴可以晋级为公民,晋升条件为成为四星帝奴满一年时间后,可以升级为一星帝兵,一星帝兵拥有成家权,拥有私人财产权,拥有自由权,拥有生命权。”

“第七:帝奴的生命只受大根皇帝和皇室成员管辖。”

“第八:帝奴不得攻击大根皇帝和皇室成员,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也不得击杀公民和奴隶,否则处以死刑。”

“第九:帝奴只能吃大根皇帝赐予的食物,违背一次将头痛欲裂,违背第二次将爆体而亡。”

“第十:帝奴不得辱骂大根皇帝,心中辱骂也不可以,如果违背,遭3秒电刑!”

“第十一:大根皇帝赐予每名帝奴1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只要默念大根皇帝万岁,便可以打开空间,再次默念即可关闭空间,后续立功后,空间还会增加!”

……

“丧尸币?”

“商城?”

“契约书中就能查看击杀的丧尸数量。”

“还有明确的晋升条件?”

贤俊等人看完后,瞬间就炸了,纷纷呐喊起来,“大根陛下万岁!”

小狗叫主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娘子大婚选白月光,王爷我要君临天下
娘子大婚选白月光,王爷我要君临天下
大婚之日陈昂之妻李紫薇在众目睽睽之下奔向她的白月光,在无数宾客的嘲笑之下,他一步步登顶权力巅峰,君临天下! 而李紫薇再次面对陈昂,只有后悔!
庆十七
一人一凰一天下
一人一凰一天下
沧澜江畔,少年郎蓑衣斗笠,一手持酒,一手钓竿,心不在天下,人却在江湖…… 我来自不可知之地,我想看看这个同样未知的世界……
佚名
反派:全都有金手指,而我没有
反派:全都有金手指,而我没有
关于反派:全都有金手指,而我没有:洛星河穿书了,穿进一本龙王歪嘴小说。可洛星河没想到,穿越世界竟没有系统?洛星河更没想到,自己没有,但歪嘴主角的女主们都有。说好的无论正反派都会有系统的呢?没系统我这个小反派怎么活啊,还不得被歪嘴战神一巴掌拍死?为今之计,只能用自己小说经验来分析问题了。龙王世界反派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因为女人跟主角发生冲突,那么我洛星河只要不跟任何书中女主发生关系即可。什么?我竟然同
高穷帅
综影视炮灰也要美丽
综影视炮灰也要美丽
为了完成每个炮灰的心愿
山海明月
穿成下堂妃后,我带着两个萌宝掀了王府
穿成下堂妃后,我带着两个萌宝掀了王府
她是21世纪的医学界大佬,一朝穿越竟成了人善被欺的下堂王妃! 渣夫新婚夜,她带着两个萌娃大闹王府,虐得渣男渣女跪地求饶。 一纸和离书怒甩渣夫脸上:“渣男!如今是我要休了你!”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