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名凶宅试睡员的真实经历马俊

第16章 河边惊魂(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16章 河边惊魂

老陈的意思我都懂,他是想帮茉莉,帮她完成心愿,那样的话,她安心地去投胎,以后也就不会老纠缠他了。

其实我也想这么做,茉莉死了之后,不只是去找了老陈,其实她也来找过我。

只不过我年轻,阳气足,她并不能对我做什么,也影响不了我。

而老陈的身体比较虚,所以才会频频中招,甚至还被她借用了身体。

不管茉莉是善意还是恶意,毕竟人鬼殊途,她这样老出现在活人身边,谁都受不了。

为了破解谜团,我根据老陈的回忆,从茉莉的口型中推理出了一个字。

那个字,我猜测,很可能就是“河水”的“河”。

这个“河”字不简单!

因为茉莉就是跳河溺水死的!!!

茉莉为什么偏偏只着重说了一个“河”字?

那么,她给老陈发出这个信号,是不是在告诉老陈,让他去河边,也就是茉莉落水的那片区域看看,没准儿到了河边就会发现什么他杀的线索?

我和老陈越说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大,于是我们决定去茉莉淹死的那条河,仔细调查一下。

那条河距离房产中介并不远,当初警方第一次去门店找老陈问话的时候,就说了发现尸体的地点,老陈是知道那个地方的。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凌晨3点了。

被老陈这么一闹,我困意全无,不如趁早去河边一探究竟。

离开之前,我从拉杆行李箱里拿出手电筒。

现在天黑,手电筒自然是用得上。

作为一名凶宅试睡员,手电筒是必备物品。

这个手电筒是我花了不少钱在网上的专卖店买的正品,不但亮度高,照得远,续航能力超强,而且还防水防撞击。

临出门时,老陈看了一眼门口,很不解地问我说:“你这铃铛是干什么用的,怎么这么老大个儿?”

毕竟这个铃铛太大了,金灿灿的很显眼,很容易被人发现。

老陈开门的时候,他还用手摸了一下,我一直观察着,老陈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

如果这个铜铃铛真的是开过光的法器的话,老陈竟然敢去摸它,应该可以证明,此时的老陈很正常。

我没心情解释铃铛的事情,锁上门,就跟着老陈下楼来到门口。

老陈还是开着那辆红色的小轿车,我发现,车头果真被撞瘪了一块,车灯玻璃也碎了,好在车灯还能亮。

坐上车之后,老陈发动了车子,我们就朝着发现茉莉尸体的河边驶去……

……

虽然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一个多小时,但是却感觉比夜晚更加的黑暗。

把这段时间形容成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果然很准确。

这条河是城市中心主要河流的一条很小的支流,相对周围的繁华区域,这里就显得比较荒僻了。

河堤上都长满了荒草,也没人清理。

我和老陈下车之后,就朝着河边走去,朝下没走几步,我们的双脚和双腿就没入了黄绿相间的杂草之中。

“就是这条河么?”我回头问老陈。

老陈点点头回答说:“嗯,警察跟我说的就是这里……”

“这地方很偏,好像没什么人会来这里吧?”

“嗯,虽然我白天的时候经常开车经过这里,可我也从来没下来过,仔细看脚下的路,别摔倒了……”

听老陈这么一提醒,我拿出手电筒打开开关,一束白炽光柱亮起,立刻把周围五六米的范围都照亮了。

没想到当初在凶宅里没用上这只手电筒,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

我打着手电筒,老陈举着自己的手机照亮,我们两个人在半人高的杂草丛里绕了几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津门水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真龙下山,青梅竹马要嫁人?
真龙下山,青梅竹马要嫁人?
多年前,他从富豪手下救出一位女孩,却惨遭报复,含恨逃亡。多年后,他强势归来,从此八方风云动,天下英豪拜服!
爱吃醋的猫
快穿大唐,他只想贪污腐败享人生
快穿大唐,他只想贪污腐败享人生
一次意外,他穿越回了大唐盛世。原主双亲过世,只身来到长安投亲。谁知道刚到长安,身上的盘缠就花没了,成为流民。还正好患上重病,无法独自行走,因此被关入京兆府大牢,以免惊扰圣驾。后来他才得知,他其实是当今
佚名
重回订婚这天,我踹了缺席的未婚妻
重回订婚这天,我踹了缺席的未婚妻
“我怀孕了,孩子不是你的。”“我爱的人一直是他,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当初要不你跟爸爸告密,我们早在一起了。”“等你死了,我会带着孩子和百亿家产风风光光嫁给他的。”结婚十周年纪念日那天,我在给妻子买纪
佚名
军婚:冷漠丈夫怎么成宠妻狂魔了
军婚:冷漠丈夫怎么成宠妻狂魔了
上辈子,为了报恩我嫁给了他,一生都为他们这个家操劳。为公公捐肝,培养八个侄子侄女成才,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没想到他们一家对我极其苛待,公婆害我操劳过度终身不孕,八个侄子侄女在病床边拔我氧气管。再一睁
佚名
重生后我立马辞职,铁饭碗其实不香
重生后我立马辞职,铁饭碗其实不香
“厂长,我不想转合同工。”“要不您直接让我下岗吧。”听到我的话,工友们瞬间安静了下来,在他们看来,这是铁饭碗,抢都来不及,我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毕竟在90年代人的眼里,在工厂工作待遇好又体面!但我是重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