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

第1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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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1章

喝完酒的第三天。

刘大宝跟随齐百春,一众人马佯装成运货的脚夫,赶往定平县。

夜里下过细雨,天冷路滑。

车马行进速度缓慢。

好在路程不算遥远,傍晚时分,老远已经能看见定平县的城门。

“大人,进城后,大楚就要变天了吧?”

停车休整的时候,刘大宝从马背上取下水袋,递给齐百春。

齐百春没有喝。

“变天不至于。”齐百春指着天空,“乌云会淡一些。”

“账本的主人,这么厉害?”刘大宝吃惊道。

“嗯,天下,有大半实际上是在他手里。”齐百春叹道。

刘大宝长呼一口气,不敢再问。

“陆天明今早没来送你?”齐百春随意道。

“没呢,他身子不好,冬天早上一般不出门。”

“嗯,腿脚还好说,但肺疾,最怕的就是冬天。”

“可不是吗,药吃了好多,不见好。”

“等你调动的公函下来,可以把他接到县城,住署里也没关系。”

“谢谢大人。”

“走吧。”

一行人马整装待发,刘大宝刚准备照马屁股来一巴掌。

却发现定平县方向奔来几十匹马。

一匹两人,粗略一算,有上百号人。

当头一人是穿青衣的捕快,闵昌。

其他人,刘大宝也认识,出自十里镇巡检司。

周世豪赫然在列。

“哟,齐大人,您这是干私活呢,怎么官服都不穿?”

闵昌翻身下马,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表情嚣张。

齐百春蹙眉,抬手示意大伙停下。

“闵捕头,我车马部做事,还轮不到你来管。”

“齐大人说笑了,我就一捕快,多大胆啊,敢管车马部。”

齐百春没回话,面色凝重。

闵昌,明面上是个捕头。

但穿县衙的青衣之前,可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

人称,狂刀闵阎罗。

那手追风刀,舞起来如疯魔一般。

只不过配不得侠客的名号。

十五岁初出江湖便杀人无数。

哪怕是老幼妇孺,在他眼里和猪狗无异。

“齐大人,您要运什么东西,我不管,但是有一样物件,你得还我。”

闵昌来到近前,轻轻摩挲刀柄上的追风二字。

齐百春长长叹了口气。

“好。”

说着,他转身轻拍刘大宝肩膀:“你回十里镇,找陆天明。”

“大人,那你呢?”

闵昌凶名在外,刘大宝已经知道此事不是勇气能解决的。

“我断后,走!”

话音落地,齐百春猛地转身,从腰带中抽出一把软剑。

刘大宝心知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翻身上马,一手捂着怀中账本,一手照着马屁就是狠狠一鞭子。

“呵,点子要溜?周兄,我跟齐大人玩玩,老鼠你去追。”

闵昌根本没把齐百春手里的软剑当一回事。

吩咐好周世豪去拦刘大宝后。

话不多说,一矮身,已出现在齐百春身侧。

“听闻齐大人年轻时也是定平县道上一等一的人物,今儿我跟你比个高下,别太认真,就当是玩儿。”

闵昌当真自负。

刀剑无眼的生死关头,竟然还有闲心调侃齐百春。

“闵昌,你搞清楚,我家大人是朝廷命官!”

有一署丞提刀来拦,照着闵昌后脑就是一刀。

闵昌嘴角微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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