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带空间,退伍攀权巅

第27章 卖歌(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27章 卖歌

易峰只好哼着调,又把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唱了一遍。

宿舍,门口楼道里挤满了其他班的战友。

他们一边听易峰唱歌,一边小声的跟着哼唱。

大家都觉得这首歌好听,有韵味儿。

很快,哨音响了,该集合吃晚饭了。

从宿舍到食堂,易峰收获了无数人投过来的目光。

九连有几个女兵,眼神更是炽热,频频向易峰放电波。

易峰没觉得不好意思,向着他们偷偷比个耶,正好看到张琳娟抿着嘴偷笑。

他朝张琳娟扮了个鬼脸,逗得这个女兵更是花枝乱颤了。

吃完饭刚回到宿舍,六班长就把易峰叫了出来。

“一排长找你。”

易峰纳闷,一排长平时和自己不熟,找自己一个新兵干啥呀。

进了连长的房间,易峰发现房间里除了一排长,还有一名军官。

这人看着有点眼熟,貌似是文艺队上午演出的一员。

“易峰,这位沈队长找你有点事儿。”

“老沈,人我帮你叫出来了,有事你们自己谈吧。”

一排长朝那名军官点点头,就出了房间。

这位沈中尉,对易峰很热情。

“易峰同志你好,我是文艺队的队长沈志鹏。很高兴认识。请坐!”

“谢谢!”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易峰直接坐下,等着对方开口。

沈志鹏搓搓手,略一犹豫还是直接开门见山。

“易峰同志,上午你唱的那首歌,非常动听,很有民族特色。据我所知,这首歌应该是你原创的吧?”

“不是我写的,是刀郎的。”

易峰对刀郎有好感,还不至于霸占人家的歌。

“你就别谦虚了,我查过了,刀郎就没有创作这首歌。你就是原唱。我就直说了,希望你能把这首歌让给我。”

易峰摇摇头。“我说过了,这不是我的歌。你想要找刀郎去啊,我没权利给你。”

“别急着拒绝嘛?据我所知,你家是农村的,条件一般。你看这样行不行?给你一千块钱。把这首歌卖给我。”

易峰还真不是矫情,这歌很可能刀郎已经写出来了,只是还没出。

易峰不能这么干。

“我是需要钱。可这首歌,我卖不了啊!”

沈志鹏有点着急,这新兵,怎么就油盐不进啊?

他出门片刻,把一排长又拉了进来。

一排长看了看易峰,开劝。

“易峰。如果你家里真的急需钱,就卖给他嘛。他同意再加了两千块钱。反正这事你自己拿主意。”

易峰没有犹豫,直接婉拒了。

“抱歉,我卖不了。排长!沈队长!要是没事,我先回去了。”

“你。你。你。”

沈队长连说了三个你。但他也只能干着急,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这不是他的兵,他也只能干着急,没办法。

可易峰刚回到六班,又有人来找他了。

到楼下一看,原来是明勤。

明勤来找易峰的目的,也是为了买歌。

易峰用同样的理由,堵住了明勤的嘴。

但是明勤还是不死心,“易峰,求求你把歌卖给我吧,我真的很需要,给你两万块怎么样?”

听到两万块,易峰一瞬间还真有点动心了。

不过他还是拒绝了明勤。

“这真不是我写的歌,我没办法卖给你。”

“三万块,三万块,行不行。我求求你了,我真的需要一首新歌。”

易峰想了想,“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真的没办法给你。”

明勤听到易峰再次拒绝,有些失魂落魄。

“你想要什么?只有我能做到的,随便你提!哪怕。。你想换个交易方式。”

冰玉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都成僵尸王了,丧尸末日才爆发
我都成僵尸王了,丧尸末日才爆发
被绿茶女友一对狗男女背刺的张玄,惨死丧尸之口。 如今他重生回丧尸爆发后的三月前。 居然发现自己祖上居然是养尸人。 胃癌晚期的张玄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那就是将自己养成至强的僵尸! 时间一晃,三个月后,已经成为僵尸王的张玄破土而出! 而此刻,丧尸狂潮也已经爆发! 成为僵尸王的张玄一脸鄙夷。 “你们丧尸的神通是什么?” 众丧尸回应:我不怕菜刀 我不怕手枪!我不怕狙击枪!我不怕火箭弹!我力大无穷,我
夏夜追风
斗罗:开局获得曼多拉的镜像之力
斗罗:开局获得曼多拉的镜像之力
魂穿斗罗大陆,绑定了一个错乱时空叶罗丽剧情开展系统的唐呦呦被老杰克收养带回了新手村。 [叮,发布任务前往水王子所在静水湖签到,获得一颗圣级仙子内丹——圣水珠。 ][叮,火领主无法控制火元素导致自身失控,前往名场面签到,获得奖励——圣火心法。 ][叮,仙境最强金王子即将成为金钱控制的野兽,请阻止兽性大发的金王子拯救叶罗丽仙境,获得奖励——金骨宝剑。 ]…………看着这一个个与斗罗大陆毫无相关的任务,
叫我狗腿子
史上最强炼气期
史上最强炼气期
修炼了将近五千年的方羽,还是没有突破炼气期……………………………………
方羽唐小柔
乡村野村神医
乡村野村神医
乡村,傻子,神医桃花村民风淳朴,整个村子里都种满了桃花。村里有一个傻子相依为命,当傻子成了神医,所有的命运也从此改变。
仲夏之夜
斩神: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斩神: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关于斩神:凡王之血,必以剑终!:穿越到斩神的世界,林轩发现自己成了林七夜同班同学,还觉醒了金手指。身体中流淌着黑王的血液,成为龙族混血种。开局觉醒言灵时间零,只要吞噬神秘就能提升血脉,解锁各种能力。管你是什么境界的神秘生物,就算是神明,我也能吞!手握七宗罪,直面古神教会,血染苍穹。“让我加入古神教会?你看着我手里的剑,再说一遍!”身具尼伯龙根,塑造四大君主。仅凭四王,就能轻易横扫大夏以外任意神系
树上有本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