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十万年,我早已无敌世间

第三百七十四章 我叫,叶紫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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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百七十四章 我叫,叶紫阳!

真的,还是假的?

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居然能让三十岁的爱丽丝舞王?

开啥玩笑呢!

然而接下来,叶秋却神色一变,变得极为严肃。

踏!踏!踏!

叶秋如同将军一般,无论他指哪,爱丽丝就只能被迫打哪。

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一分钟,爱丽丝跳的香汗淋漓,头晕目眩。

类似的感觉,在爱丽丝一生之中,从未出现过。

噩梦!

可怕!

这一刻,爱丽丝双腿发软,只希望这舞曲,赶紧结束。

终于,音乐落幕!

众二代睁开眼睛,好奇的望向舞池。

此刻,叶秋负手而立,巍峨如山岳,一动不动。

而爱丽丝舞王,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双腿都在发抖。

这……什么情况?

究竟谁赢,谁输?

众二代面面相觑,都有种不安的感觉。

“我的老师是中原第一舞王,她不会输的!”

咔擦!

拳头紧握,唐虎瞪大眼睛 ,一脸疯狂。

然而!

众目睽睽之下,爱丽丝舞王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叶秋面前。

“叶先生,我……输了。”

咚!

下一刻,爱丽丝舞王清脆的磕头声,如雷霆轰隆,震慑整个大厅。

“一代舞王,居然输了?”

“在奥运会献舞的女神,居然输给了唐东一中的吊丝男?”

“叶秋,才十八岁啊。”

天呐!

众二代一阵骚动,无不骇的魂飞魄散。

“小辈,你的舞蹈技术不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丽莎的后人吧?”

叶秋淡漠的声音,随风响起。

“是的,先生。”

闻言,爱丽丝娇躯一震,美眸中满是骇然。

很少有人知道的是,爱丽丝家族的探戈,源于一个叫做“丽莎”的女人。

丽莎,诞生于19世纪,是一个吉普赛女郎。

丽莎随着父亲,踏入阿根廷定居。

后来,因为机缘巧合,丽莎遇到了一位“先生”,并学会了一种美妙的舞蹈。

这种舞蹈逐渐流行,并风靡全球,称之为——探戈!

探戈的创始人是谁,后世众说纷云,并没有统一的结论。

但爱丽丝却很清楚,她的曾祖母丽莎,就是探戈的创始人。

至少,探戈的最雏形的舞蹈,就是丽莎第一个跳的。

至于那位“先生”,丽莎一直到死前,这才透露了此事。

丽莎留下遗言,那个“先生”来源于中原,姓叶。

莫非……

爱丽丝娇躯发抖,颤声说道:“敢问先生……真名?”

“叶!紫!阳!”负手而立,叶秋淡淡说道。

“什么,竟然是……叶紫阳?”

“天不生叶紫阳,万古漫漫如长夜。”

声音落下,整个大厅的二代,都瞪大眼睛,陷入了大恐怖之中。

这些二代都来自唐省各县市,最顶级的富豪权贵家族,平日里都是吊炸天的存在。

他们虽然嚣张,却都被家里大人告诫过,千万别招惹一个,叫做“叶紫阳”的大人物。

“宁惹阎王,莫惹叶紫阳!”

刹那间,这句个家族大人的喝斥,在众二代脑海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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