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哭,穿成假千金还要赚钱娇养反派

第一百九十章 风雨欲来(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c

首发:~第一百九十章 风雨欲来

从脉象上无法判断,那么还是只能从周围的东西开始检查。

几个人在次对宫殿里的东西进行了检查,还好傅景朝以喜欢安静为由,宫殿里侍候的宫女并不多,特别是书房和卧房,不经他同意,宫女太监们不敢擅自进入。

这番动静,倒是没有引起关注。

沈星晚最先查看了房间里的熏香,没有任何的问题。

“难道是从吃的食物下的手?”沈星晚疑惑。

红菱摇头,“自从发现不对以后,入口的食物我们一直很小心,重点排查过,没有任何问题。”

一时之间陷入了僵局,蝉衣也没有检查出任何的不对。

傅景朝拉了拉沈星晚的手,“好不容易见一次,我们一起坐下说说话吧。”

至于毒的事情实在查不出来,他会想办法离宫的。

谁让他活不了,他和谁玩命!都别想好过…

沈星晚被他拉着坐在了书房的窗边,叹气,“你说你怎么突然就混的这么惨了,刚见面的时候还是不可一世的世子殿下呢。”

“那你那时候有没有被我迷住?”傅景朝期待的看着他。

“那道没有,偶尔觉得你很装。”沈星晚无情的打击他,目光依旧在房间里扫来扫去,企图找出不对劲的地方。

很快到了午膳时间,有太后赏赐的菜送过来,沈星晚就留在这边和傅景朝一起吃饭。

吃饭的时候也不要宫女侍候,红菱每道菜都用银针试完毒,傅景朝在吃,确实很谨慎。

六月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上午还是烈日当空,下午就阴云密布。

“看起来要下雨了。”沈星晚往窗外看了一下。

屋里的光线瞬间暗了下来。

很快有宫女进来点灯,先是点了放在书桌上的琉璃灯,小小一盏通透明亮,瞬间将书桌照亮。

但是一盏灯不足以照亮整个房间,书房的两边墙壁上,有好看的烛台,上面摆着精心雕刻过的蜡烛。

宫女抬手点燃蜡烛,瞬间整个房间亮入白昼。

宫里用的蜡烛自然是最好的蜡烛,不仅没有异味,还带着一顾淡淡的清香。

点好灯以后,宫女们退下了。

外面很快雷雨交加,红菱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这么大的雨,等会儿回去的时候很不方便吧。”

“那就留下呗。”傅景朝道,“在宫里留宿一夜。”

“我可不敢。”大概是前世宫斗剧看多了,沈星晚对这深宫还挺有敬畏之心的。

“太后召你们进来的,还不至于就有人会丧心病狂的对你们下手。”傅景朝安抚道。

他倒是从头到尾很坦然,不管是对自己重伤,还是变相对软禁中毒的事情。

当年不可一世意气风发的世子殿下,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终究是被磨掉棱角,变的成熟稳重起来。

沈星晚的目光无法从那两支做的很漂亮的蜡烛上移开。

红菱疑惑的看着她,“女郎也觉得烛台好看吗?”

宫里的东西果然都是最好的,连放蜡烛的烛台。都是精心设计过的,做的非常好看。

闻着极淡的香味,沈星晚道,“宫里的蜡烛都这么好闻的吗?”

“听说是为了掩盖蜡烛本身的味道,宫里的蜡烛在制作的时候,加入了香料调制。”红菱解释道。

沈星晚收回了目光,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

很快太后那边来人,通知沈星晚时间不早了,她该出宫了。

一无所获的蝉衣用了最后一招,用刀划破傅景朝的手腕,取了一小管血带走。

希望能从血液里查出点什么来,这是最后的办法。

云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1960,我在山沟里攒下万亩良田
重生1960,我在山沟里攒下万亩良田
李世辉小时候他就经常听奶奶讲她们当年在山沟沟里开荒的故事,感觉很是向往,长大了后就做了一个荒野求生的博主,没想到意外魂穿到自己英年早逝的三爷爷身上,他开始利用自己荒野求生的本事,在这片黑土地上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
四季执笔
赛博朋克:别吵!我在听死人唱歌
赛博朋克:别吵!我在听死人唱歌
关于赛博朋克:别吵!我在听死人唱歌:NCPD电台:全体警员紧急通知!全体警员紧急通知!目标人物现身公司广场。该人物极度危险。疑似装备有最尖端的未知植入体,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和杀伤力。其行动难以预测,可能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毁灭性打击。所有警员立即远离该区域。切勿靠近,等待进一步指示。重复,所有警员立即远离,切勿靠近!NCPD警员:收到,调度,但是抱歉亲爱的,我可能撤不了。这疯子刚刚手撕了荒坂保安队
兔头鼠鼠
偏执沉沦:学长,晚上见
偏执沉沦:学长,晚上见
她是特困生,也是法律系的尖子生,但却从来入不了他的眼。 一朝被判定为绝症后,她选择了让他记住自己的最快捷径。 囚室锁男神! 一夜荒唐之后,她又如一汪平静的湖面。 只是,后来的某个夜晚,她从噩梦中醒来,发现梦中那个低沉嗓音紧贴耳边。 这次,换我了!
佚名
刀都砍崩了,你说他是警察?
刀都砍崩了,你说他是警察?
【黑帮卧底+杀伐果断+绝不圣母+双商在线】 路南,凉城道上的大哥被兄弟的黑枪打死之后重生了。 机缘巧合之下,竟然成为了一名“编外卧底”。 于是,在“奉旨混子”的身份的加持下,疯狂掠夺着道上的资源。 但他却始终记得自己是一名警察。 因为,只有这个身份。 才能让他更好的在混子的世界中,为所欲为! 路南:大路朝天,我走南边。 混子和混子也是不一样的。 今生,就算我站在了混子史上的巅峰。 但我始终记得:
八三
盛夜
盛夜
老公在新婚夜带着白月光私奔海外,死了。明慧不恼不追,乐得做寡妇。苏城里有矜冷骄贵的神,有活力满满的小狼狗,何必苦恼?她该苦恼的是,该要哪个?
酒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