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世宗实录三
六月戊戌,兵部右侍郎魏谦吉赴任道卒。礼部以谦吉三品未考满,恤典当半给。得旨,特全给之。
谦吉,狂率无赖, (「狂率无赖」,「赖」原作「颗」,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五嘉靖三十九年六月戊戌条改。)不类衣冠士。其居官无一善状,氵暴掊克,若饿鸱乳虎,至于锥刁乞索,即市井人犹羞言之。时政污浊,遂得致仕,而恩恤犹隆备若此。
乙卯,南京礼部侍郎孙升卒。
升,余姚人。前死节都御史燧子,为人孝友长厚,燧死宁庶人之难,终身不书「宁」字,亦不为人作寿文,事伯兄如父,居官被服雅素,口不谈人过,盖笃行君子也。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子鑨、铤、錝、矿,皆为名进士。
七月壬辰, (「七月壬辰」,原脱「七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补。)都御史章焕上经略中原疏,备言「妖民盗贼」。
是时,南北寇警, (「南北寇警」,「北」原作「征」,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改。)征敛烦急,贪吏肆行,水潦属至,民不堪命,往往群聚为盗。初,河南人传倭至凤、泗,又言开封没于黄河,于是林县有贼,聚以数千计,雎州亦有百贼犯其南关,比知前传言为讹,即皆解散,无复踪迹,乱之萌也。焕抚河南,适值其事,心益忧之, (「心益忧之」,「益」原作「盖」,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改。 )故上此疏,然足以考当时之事势也已。
按:世宗时,俺答寇于北,倭奴寇于南,然皆无睥睨神器之意,北不过止于互市,南不过止于卤掠已耳。然河南,以中土之民,不堪征敛之苦,即林县、雎州,俄而千百成群欲附倭党,俄而知其传言即时散去。况九边而外,三岛之中,久困贫残,连遇荒歉,而又闻哱贼、关白之志,能无乘衅而起者乎?近时以进士起家为郡县者,贪暴殊甚,用度奢侈,无不取之民间,而又催科日急,家如悬磬,吾恐变生肘腋,此不北走胡南走倭者几希。愿司铨者慎选良吏,以绥万方,毋令督促而安为荼毒也。
十一月丙戌,秉一真人陶仲文卒。
仲文,黄冈人。习祈禳小术,师事致一真人邵元节。时上戊戌以后不复视朝,辅弼大臣皆希得进见,独仲文时被宣召,至即赐坐,与语称之为师,赏赉以数万计。又领三孤,列爵五等。其死也,复谥荣康、惠肃,自古方士所未见也。隆庆改元,始奉遗诏追夺官爵、世爵,亦削籍。
丁亥,蓟辽总督许论献家藏紫清仙人白玉蟾真迹一卷。上嘉其忠欵,受之。
嘉靖四十年辛酉春正月壬戌朔,上不御殿。
庚寅,广东巡按潘季驯倡行均平里甲之议。其法,先计州县之冲僻,以为用度之烦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里老承买。其里长止于在官勾摄公务,甲首悉放归农。广人便之。
季驯自以代任者在迩,恐后至者不能守,乃上疏言:「岭表去京师绝远,比年牧民者视为利薮,屠剥万状,而小民仰九重如在云霄之上,愁苦之声无路上达,故相聚为盗。臣将里甲弊政,更张一新。顾天下之事,立法非难,守法为难。守之于畿辅之地固难,而守之于岭海之外为尤难。今广东之民,既感而动矣,若非仰仗明旨丁宁,虽有周公之法,谁与守之?」疏入,户部「请行通省,如法遵守,年终籍用过银数以闻。」报可。
二月辛卯朔,日食。是日,微阴。钦天监言:「日食微阴,即同不食。」
辛丑,左都御史周延卒。
延,吉水人。峭直清介,寡言笑。居官执法,不为矫矫声迹,清节自持,终始不变,士论重之。卒谥简肃。
三月乙亥,令吏部尚书吴鹏致仕,礼部尚书吴山闲住。
鹏在吏部,凡百官进退,一听严世蕃,即边方小吏,无敢有自专者。公道久壅,中外人心无不鄙薄愤恨。山直亮有时望,既以救护日食忤旨。上大不悦,尝示风旨于科道诸臣,吏科给事中梁梦龙等遂并劾山、鹏。
丙子,金星昼见,至二十四日而没。
四月辛卯,工部尚书刘麟卒。
麟,南京广洋卫人,后居湖之长兴。先知绍兴府,以忤刘瑾除名。瑾诛,起知西安,历升工部尚书,以谏织造忤旨,致仕。在长兴三十年,闭户读书,足迹不入城市。貌恂恂长者,自守介然,而不为畛域,以是人犹爱敬之。卒,谥清惠。
癸巳,大风,雨黄土,昼晦。
五月乙亥,宁夏巡抚奏:「庆王鼐枋,读书好善,敦尚俭朴。宁夏修筑边墩,出金、谷犒赏。居家孝友,犹能钤束宗仪以礼法,贤行着闻。乞表之以示劝。」上遣官赍敕奖谕,仍命有司具彩币羊酒并给枋扁旌之。(「仍命有司具彩币羊酒并给枋扁旌之」,「枋」,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六嘉靖四十年五月乙亥条作「坊」。)
闰五月癸巳,御史张九功以旱霾陈言五事:
一禁贿赂,以绝侥幸。谓「今行取科道,用银五百两、八百两,有增至千金者。吏部一主事,有至万金者。有司每当入觐,多方科敛,以充苞苴。此皆干和致变之由,痛宜禁革。」
二简督府,以肃边镇。「大都边镇之患,皆由督抚官职任不久,功罪不核,职掌不明,粮饷不充,宜反此四者,而后可以守边。」
三省工银,以塞侵渔。四平盗贼,以安地方。五恤营军,以蓄国威。上从之。
按:吏部者,人才所出。岂但卑官末品不可受苞苴,以坏体统;即科道为朝廷耳目,督抚为朝廷藩翰,又可用贿以得之哉?假令慎选风纪,简重才猷,犹恐十人之中不得一二,乃以贿之多寡为官之崇卑,安所得风纪、才猷以为之用?当时有司欲科道者,争克剥民财,督抚欲内迁者,争减损边饷,甚至以万金而得吏部主事,源既浊矣,臬既邪矣,欲望正百官也难矣。况掌者又吴鹏、欧阳必进,谄事世蕃,惟命是听乎!愚读耿定向一疏,已见时事之乖,而张九功指斥,又其甚者。呜呼,可鉴已。
癸卯,南京提督振武营刘显承新命上言:「南京营军,习成骄悍,宜以法裁制之。臣故所统川兵三千,有勇知方,乞许便宜带领,随营操练,内以弹压凶恶,外以控制倭夷,卒有怙终者,许臣以军法从事。俟其内驯外服,海防稍静,渐为散遣。」部以「南京原无前项钱粮,请许选精锐五百人自随,余付代者,有警听显调用。」报可。
六月辛酉, (「六月辛酉」,原脱「六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辛酉条补。)命修撰唐汝楫充裕王府讲官。
甲申,户科给事中郑茂言:「各边钱粮虚縻之甚,奏讨之多,莫有过于蓟镇者。近总督许论奏:『密云、昌平二镇,年例饷金俱防春时用尽,防秋仍用三十二万有奇。』 (「近总督许论奏密云昌平二镇年例饷金俱防春时用尽防秋仍用三十二万有奇」 ,原文仅存「近总督许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甲申条补。)臣查嘉靖三十六年边饷,密云止八、九万,今三十四万有奇;昌平止四、五万,今十四万有奇,何前后悬绝若此?夫防春不过小警,春时用尽,防秋何以加之?使诸边效尤,又何以应之?论在镇三年,一卒未练,而粮饷独倍往昔,侵冒之弊,诚不能无。宜专敕风宪大臣,赴边计议。臣又闻,今帑藏已竭,闾阎亦空,则财将安归?即如近日太监荣现身故,遗金百万,侪辈争夺。夫以百万金委之群小,孰若借而取之,以助边饷,充内帑,较诸额外征求不已多乎!至于侵盗边饷,法本至严,今十无一报,废法莫甚,以后俱当从实举行。」上是其言,令论回籍听勘。
七月己丑朔,日食一分五秒,例免救护。
礼部尚书袁炜言:「皇上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群阴退伏,万象辉华,是以日位旺荣,氛侵销铄。食止一分,与不食同。臣等不胜欢忭。」上以为然。
乙巳,万春宫成。
八月辛卯,南京御史林润,劾总理盐法鄢懋卿贪冒五罪:需索属官,馈遗巨万,罪一:受状取富民财,罪二;宴会日费千金,罪三;虐杀平民,罪四;加派扬州盐商,几至激变,罪五。懋卿疏辩。得旨「照旧供职。」
辛未,金星昼见。
乙酉,礼部尚书孙承恩卒。
承恩,华亭人。卒,谥文简。
九月戊子,太原知府于惟一为巡抚所劾,当调。晋王上言:「惟一在郡得军民心,请留之。」上不悦,戒王毋得妄有干预,仍下巡按御史,逮问长史、承奉等官。
惟一在郡,洁己任事,节财爱民,岁饥设法赈济,所全活以数千计。前岁虏入雁门,总兵王怀邦率众避入,会城军士摽掠于市,惟一执而榜之,驱其众于城外。及怀邦以失事被劾,属惟一问状,惟一论怀邦罪当死。是时巡抚孟淮,贪秽阘茸,旧有民壮防秋,淮奏免之,尽征折价。及虏入,怀邦以是挟淮,欲上书发其奸,与之俱死。惟乃谕惟一,令宽怀邦罪。惟一执之益坚,淮大恚,乃劾惟一,遂调任。太原士民如失怙恃云。
按:郡守为民之师帅,而巡抚为守之表率。彼孟淮巡抚山西,奏免民壮防秋,而尽征折价,深惧怀邦发之,而嘱令冤罪,乱纪坏法,不职甚矣。若惟一治太原,赈济饥民,全活者众。驱逐摽掠,安堵者感。即论怀邦之死,而逆孟淮之命,则其仁慈风力昭如日月,而反为孟淮所劾,公道安在哉?幸而晋王白其状,而顾令巡按逮问,则黜陟之明,几于倒置矣。惟一虽调,而民心则公,惟一又奚愧焉。噫,今之为惟一者为谁?而其为孟淮者接踵,安得复遇晋王以申冤抑耶!
十月庚午,兵部尚书杨博言:「江西之寇,始于南赣贼巢,合广西叛兵,益以本乡恶少,遂至蔓延不制。前奉诏督责诸臣,以九月报平,而今且过期不效,请更申饬,刻期荡平。仍令照边方事例,半月一驰奏贼情。又御史段顾言,生长边陲,素闲韬略,可就委以兵事。海道副使谭纶,尝练土兵,足称智勇,今以守制回籍,宜令墨衰效用,以靖地方。且闽、广之贼,所倚重者数巢穴耳,使以劲兵乘虚捣瑕,攻其必救,贼必牵于内顾,乃可平矣。」上令胡宗宪督率进剿,余如议。
十一月甲午,以礼部尚书袁炜为武英殿大学士,入内阁,典机务。
庚子,改郭朴为吏部尚书,令吏部尚书欧阳必进致仕。
十二月丁卯,戎政尚书王邦瑞卒。
邦瑞,宜阳人。严毅有执,器识甚伟。初,庚戌,虏薄京城,奉命巡视九门,陈守御五策。虏退,请更营制,遂定为三大营,即以邦瑞为兵部尚书,协理戎政。时仇鸾为大将,欲节制九边诸将,邦瑞力折不可。因劾鸾跋扈不道,鸾阴中之,诏夺其官。历官四十年,所至有建立,犹以廉节着。卒,谥襄毅。
丁丑,兵部尚书杨博,以京营之兵频年坐食,渐成骄惰,乃议谪选番戍。其说有四:「一则使京军习见烽燧,涉历劳苦,可以转弱为强;二则居庸镇边,原有怀、保在外,警报绝少,即使有警,去京师百里,而近可朝发夕至,视调宣、大、保定之兵,劳费顿殊;三则春防之日,本镇止留边兵二枝,一遇虏警,不免分置,顾此失彼,诚得京兵守二区,则边兵得专守古北口,在此为虚声,在彼为实用;四则部署已定,可视来春缓急为进止,不至虚发以耗刍粮。 」上是之。
辛巳, (「辛巳」,原作「辛丑」。按是月干支无辛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0四嘉靖四十年十二月辛巳条改。)诏重刊前礼部尚书胡濙所进卫生易简方书,传布天下。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春正月丙戌朔。
丙申,京师地震。
己亥,兵部尚书杨博言:「今年履端之始,云泽屡降。第蓟镇、宣、大逼邻虏境,十室九空,农事方兴,牛种不给,恐迁延过时,则秋成无望。臣前在左、右卫目击其苦,若及今稍为处给,计种一石,可得子粒数石,比之荒岁召买省价实多。请发马价银三万两,分给三镇,以为方春播谷之费。」上嘉其留心边计,许之。仍令各镇从实举行。
庚戌,户科给事中邓练,奉诏查理蓟镇军营,尽得官吏侵牟兵马虚耗之数,以巨万计。还,言:「边饷日亏,皆原任总督许论调度失宜,管粮郎中阎光潜、刘勃出纳不明之罪。而所以致弊之由有十,大略虚填籍伍,滥收家丁,侦报不以实,调遣不以时,主兵或代客兵出战,客兵或代主兵入守,门皂官承,尽食军门之饷,商民将领,胥成影射之风,其他无名冗役,无益浪费,不可胜数。皆当痛革。」上从之。
辛亥,左都御史潘恩言四事:
一言「迩来管钱粮者,牟羡余之利;理刑名者,狥出入之私;闸厂关津,则留难商旅;差遣勾当,则骚扰军民;诸司私家,每用小票取物于市;巡城御史,乘轿多役官夫,设酒科及乐户。耳闻目见,殊失官常。乞敕两京都察院严禁。」